本報北京7月20日電(記者倪弋)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今年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由於上半年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多數業務數據出現了不同於往年的特點。
今年上半年,刑事檢察辦案數量隨疫情形勢變化明顯。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280333人,同比下降47.1%;共決定起訴673310人,同比下降15.9%。這類數據的大幅下降,説明疫情防控期間,整體刑事發案量在下降。但同時,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52473人,佔起訴數的7.8%,同比增加3.7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經審查,批准和決定逮捕5370人;受理審查起訴8991人,經審查,決定起訴5565人。據瞭解,這類數據緊隨全國疫情形勢而變化,目前,審查逮捕案件量已開始下降,審查起訴案件量還處於高位。
數據還表明,在已辦理的審查起訴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618999人,佔同期審查起訴案件審結人數的82.2%。
另外,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數量持續上升。今年1月至6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共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4133人次,同比上升10.8%。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1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