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補貼何時不再“蒸發”

  【新聞隨筆】

  有的被剋扣,有的標準十幾年不變——你拿到高温津貼了嗎?據“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多地調查發現,一些用人單位的高温津貼未發放到位,有的勞動者表示與去年相比大幅“縮水”。某平台外賣騎手告訴記者,去年還有高温津貼可拿,今年到目前什麼都沒有。

  高温津貼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儘管輿論年年聚焦,監管部門年年重申,但一些勞動者偏偏拿不到。表面看,“蒸發”的是高温津貼,實際上,遭折損的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2012年發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應當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且不能以防暑降温飲料充抵高温津貼。頭頂烈日,身處熱浪之中,勞動者高温作業於情於理於法都該獲得應有的保障,如果用人單位無視規定,拒不發放高温補貼,就侵犯了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勞動者拿不到高温補貼,大抵三個原因。一是用人單位缺乏法治意識,更缺乏人情味和人文關懷;二是監管部門缺乏履職意識,不能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三是勞動者維權意識不強,缺乏強有力的博弈能力。

  不能催逼勞動者直接向單位“叫板”,因為他們大都處於弱勢地位,不敢“因小失大”。同時,維權成本過高也讓不少勞動者望而卻步,不願為了這筆錢去維權。因此,讓勞動者及時、足額拿到該拿到的高温補貼,最好的方式就是健全舉報渠道,使監管部門聞訊而動,主動查處。正如報道所提及的,一些地方正在陸續開展2020年高温津貼發放相關專項檢查行動,督促一些用人單位為員工補發高温津貼。

  報道中有個細節耐人尋味。江蘇某市近期在高温勞動保護專項檢查時發現,雖三令五申各用人單位不打折扣地將高温津貼發放到位,但仍有部分企業存在以防暑降温飲料充抵、未按月支付等常見問題,主要集中於勞動密集型的中小工廠、住宿餐飲等行業。這也證明,發放高温補貼,光靠“令”和“申”,基本上沒有太大效果。

  怎麼辦?除了出台文件和重申之外,監管部門尤需走進企業,走到高温作業現場,走到勞動者中間,傾聽勞動者的心聲,核查用人單位有無違規行為。通過固定證據後,依法依規處理傷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

  在這個過程中,有關工會組織也要主動作為,用積極行動“刷”存在感,用實際效果贏取勞動者信任,用常態化機制完成自身的角色定位。不久前,全國總工會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職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態勢不斷鞏固的情況下,因時因勢調整職工防暑降温工作着力點和應對舉措,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這足以説明工會完全可以依法依規履行責任,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上有一番作為。只有監管到位,工人才會對“孃家人”——工會更信賴,更有歸屬感。

  高温津貼雖然並沒有多少錢,但關乎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關乎監管部門是否盡職,以及如何創設讓勞動者更有獲得感的勞動環境。從這個角度看,除了關注高温補貼按時發放外,還應關注一些地方高温津貼為何多年不上調等問題,以更好地完善政策、保障勞動者權益。

  (作者:王石川,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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