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馬瑾倩)近期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蓋範圍,具體如何擴大?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在今天(7月29日)的民政部新聞發佈會上作進一步介紹。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給廣大人民羣眾生產生活造成了許多不利影響,也使得低保對象等困難羣眾生活更加困難。”蔣瑋表示,一些遊離於低保制度之外的低保邊緣家庭,因疫情導致收入減少、支出增加,加之缺乏政策保障,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
蔣瑋舉例稱,比如一些家庭因疫情無法外出務工就業,收入來源被切斷,生活陷入困境;還有一些依靠靈活就業、產業扶貧、就業扶貧的低保邊緣家庭,因疫情導致家庭收入驟減,而食品、防護用品等基本生活支出驟增,以致實際生活水平下降,致貧返貧風險進一步增大。
為了有效解決這部分困難羣眾面臨的基本生活困難,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納入低保,做到“應保盡保”。
蔣瑋強調,關於“如何擴大低保覆蓋範圍”,這裏需要特別注意的關鍵詞是“適度擴圍”。按照《通知》要求,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是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基礎上的適度“擴圍”。“擴圍”的主要方式是進一步放開“單人保”,此次《通知》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
通過實施以家庭為單位的“整户保”與只保障家庭中特殊困難人員的“單人户保”相結合的方式,擴大低保覆蓋範圍,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
此外,為進一步加強對受疫情影響困難羣眾的救助保障,《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目前,一些地方採取適度放寬低保認定財產標準、在計算低保家庭收入時扣減一部分必要支出或收入豁免等措施,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以此擴大低保覆蓋範圍。
新京報記者 馬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