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梁延 審丨暗藍
香港國安法成立前,為了實現搞亂香港的目的,民進黨當局多次勾結香港示威人士,歪曲全國人大的立法行動,污衊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節。不僅如此,民進黨當局甚至在行動上為亂港分子提供援助。
六月底,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擊碎了“台獨”與“港獨”相互勾結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的險惡用心。“禍港四人幫”上演各找出路、狼狽逃竄的戲碼。在香港國安法施行後民進黨當局沒有停止對大陸的攻擊,宣揚謬論“普通台灣民眾到香港可能被抓”,恐嚇無辜的台灣民眾,以此煽動民眾“反中仇中”情緒。
民眾不必擔心台媒的解讀
台灣《聯合報》日前稱,香港國安法規定,“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外犯罪,適用本法”。《今週刊》稱,香港國安法第36條規定,“在香港註冊的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也適用本法”。也就是説,“台獨”要是敢在香港犯罪,那麼必會被抓。
對於台灣的普通民眾來説,這些規定對自身沒有任何影響。這些規定的針對對象是犯罪分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而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是不會成為國安法的制裁對象的。
民進黨當局對香港國安法的唱反調,不過是在被扼住要害後的狗急跳牆。民進黨當局詆譭國安法只是表面的,謀取“台獨”才是最終目的。
民進黨當局的別有用心
香港國安法第38條,不需要過度地解讀,這條規定就是在維護國家的安全,對於在香港地區實施犯罪的犯罪分子,無論在哪裏都會受到懲罰。在美國等許多西方國家的立法中都有類似規定。
對於香港國安法第36條,對於船舶或航空器內部的管理,一般會使用國籍所屬國的法律。如果有人在香港地區的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當然需要受到香港地區法律法規的制裁。
這些國安法中的規定是為了修補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也為了香港更好的發展。民進黨當局惡意散播謠言,過度解讀,是對台灣普通民眾別有用心的恐嚇。
民進黨當局欺騙台灣民眾
如果有人在香港地區做出意圖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那麼就會因為觸犯香港國安法被依法逮捕並接受懲罰。
而前往香港地區進行學習、就業、旅遊的普通民眾是不會被無故受罰的。民進黨當局欺騙台灣民眾的那些陳詞濫調不過是在為“謀獨”做基礎。
民進黨當局如果繼續執迷不悟詆譭香港國安法,就是罔顧台灣民眾的幸福生活,站在了香港民眾追求生命財產安全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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