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立法打擊本土恐怖主義,主權國家責無旁貸

【中國網評】立法打擊本土恐怖主義,主權國家責無旁貸

  中國網評論員 唐華

  2019年初,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卻被境內外別有用心者帶偏了節奏。由此引發的暴力活動和社會動盪延續至今,香港市民舉告無門,內地民眾憂心如焚,香江之畔原本熠熠生輝的“東方之珠”蒙塵失色。

  值得警惕的是,港獨分子的暴力活動已具有明顯的本土恐怖主義性質。

  從投水瓶、扔雜物,到投擲磚頭、鐵護欄、汽油彈、腐蝕性液體,再到使用真槍實彈和爆炸品,暴亂分子的工具手段越來越充滿殺傷力。對於出面斥責制止的普通市民,他們動輒拳腳相加,甚至潑汽油點火燒身。互聯網上還出現了“製造武器手冊”甚至“殺警指南”,對亂港力量遙控指揮。

  4月20日,在全球抗擊新冠疫情的檔口,亂港分子仍不知收手,將帶有引爆裝置的土製炸彈寄給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這種為爭奪特區管治權而不擇手段,以“攬炒”(意為同歸於盡)相威脅,通過傷害公眾迫使特區政府就範的行徑,已經與有組織的恐怖犯罪活動無異!

  然而,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香港警方在大多數時候陷入執法無力的境地。暴徒上午剛被抓獲,下午就獲得釋放;警察被圍毆致頭破血流,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才迫不得已鳴槍示警……警方的剋制不僅沒有換來絲毫理解和收斂,反而成了暴力活動更加猖獗的助燃劑。

  究其因,在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和執行機制處於事實上的空缺狀態,香港的國家安全責任無人值守。

  5月22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在談話中表示,香港迴歸近23年來,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香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在目前形勢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改變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狀況是形勢所迫,勢在必行。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打擊本土恐怖主義,維護國家安全秩序,是每個主權國家的“天賦”職責,無論國家大小強弱。

  即便在中央權力由地方讓渡的聯邦制國家,管理國防建設與國家安全事務的權力也歸屬中央政府,無一例外。

  美國早在立國初期,就通過了《煽動叛亂法》《敵對外僑法》等4個法案。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又迅速頒佈了《愛國者法案》《國土安全法案》,併成立國土安全部,成為當時規模最大的政府部門。在之後的一系列襲擊事件發生後,美國聯邦政府意識到本土極端主義者的威脅與日俱增,首次將打擊本土恐怖主義列入國家安全戰略。

  美國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可謂不遺餘力,卻無法容忍別國對自身國家安全的關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公開宣稱,北京繞開香港立法會制定港區國安法是“敲響了香港高度自治的喪鐘”,號稱將“重新評估香港的特殊地位”。美國曆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此次中國全國人大推動涉港國安立法,只是再一次真實演繹了美國的“雙重標準”。

  國家的長治久安,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中國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實現各項基本權利的根本前提。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依法打擊本土恐怖主義,還東方明珠以本來顏色,是民心所向、眾望所歸,也會得到全世界愛好和平的各國政府和人民的理解和贊同。

  而指望趁火打劫、“以港製華”,通過搞亂香港收穫源源不斷的反華紅利,有些人的好日子恐怕是到頭了。(責任編輯:楊新華 李小華 蔡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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