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峽都市報
分手後,小三卻多次上門引發爭吵,並在與原配的衝突中摔倒受傷。這一幕,就發生在福建石獅一家物流公司裏,原配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王成和妻子李好結婚多年,在石獅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育有一子一女。
3年前,王成外遇張紅,於2019年底協商分手。之後,張紅以交往中有經濟往來為由,兩次到物流公司與王成家人發生爭吵,王家人報警處理。
2019年12月11日,張紅再次上門,雙方吵了起來並互相拉扯。撕打中,李好和王成母親(已作不起訴)多次拉拽張紅,導致張紅摔倒在地,造成腰椎受傷。
經鑑定,張紅外傷致L1、L2椎體壓縮性骨折,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案發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已賠償5萬元。
近日,石獅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好拘役5個月。宣判後,李好表示服判。
石獅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好夥同他人故意傷害公民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好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是自首,且能自願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此外,她在案發後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可酌情從輕處罰。
本案中,張紅與李好的丈夫王成有婚外男女關係,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以及本案是在涉及婚姻感情糾紛時不能理智冷靜處理而引發等具體情況,可對李好予以較大幅度的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