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2日電 (記者劉佳)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税務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等14個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牽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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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促進網絡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網絡市場監管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有關工作思路以及促進網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加強對網絡市場監管的協同、指導和監督;協調解決網絡市場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税務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等14個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託的同志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
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有關地方和專家參與特定事項的專題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依法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主動研究提出網絡市場監管有關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按照“各盡其責、協同管網”要求,加強對地方指導和部門間協調協作,增強監管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做好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肖亞慶 市場監管總局局長
成 員:梁言順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劉烈宏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林 鋭 公安部副部長
任鴻斌 商務部部長助理
王曉峯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範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鄒志武 海關總署副署長
任榮發 税務總局副局長
秦宜智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盛榮華 網信辦副主任
李春良 林草局副局長
劉 君 郵政局副局長
顏江瑛 藥監局副局長
周暉國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