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款3萬

Baby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款3萬

Angelababy(資料圖)

Baby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款3萬

Angelababy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7月1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宣佈楊穎(英文名Angelababy)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勝訴。被告因在其註冊、運營的帳號中發佈了一篇針對楊穎的博文及文章,其內容中含有“出軌”等大量毫無事實依據的誹謗性信息,被判構成對楊穎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微博主頁置頂位置連續7日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楊穎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楊穎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3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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