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6月11日 消息:今日,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規範攝影作品版權秩序的通知》對攝影作品版權秩序進行了規範。
其中,國家版權局稱,圖庫經營單位應當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活動,與攝影作品著作權人訂立合同,在雙方約定的權限範圍內行使相關權利。圖庫經營單位向用户提供的攝影作品應當權屬清晰且獲得合法授權,並指明作者及授權方式、授權期限和授權範圍等必要信息。圖庫經營單位應當合理收取版權許可使用費,並明示使用費價格。
同時,圖庫經營單位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授權和維權活動,不得對不享有版權的攝影作品虛構版權,不得向他人提供未獲授權的攝影作品及主張權利,不得以投機性牟利為目的實施不正當維權行為。圖庫經營單位對著作權保護期屆滿及著作權人放棄財產權的攝影作品進行收集、整理、編輯並向用户提供的,應當指明作者及可使用的權利範圍等必要信息,且不得侵犯作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不得以版權許可使用費的名義收取費用。
此外,攝影作品著作權人及使用者、圖庫經營單位、攝影行業組織等應當共同探索合理、便捷的攝影作品授權體系,進一步完善攝影作品授權交易機制,促進攝影作品的合法有序傳播。攝影行業組織應當在推動版權自律、公平交易、爭議調解、合法維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並積極探索建設面向中小微企業等用户的微利圖庫和麪向扶貧、科教等領域的公益圖庫。
最後,國家版權局強調,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加大懲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攝影作品侵權盜版行為,嚴肅查處虛構攝影作品版權、進行虛假授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