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案發現場 青浦區檢察院 供圖在與老鄉“歃血為盟”的當晚,王某等人為給老鄉出頭打羣架,捅死一人,“出刀”者王某逃竄在外。出逃16年,經歷漂白身份、改頭換面,王某終於在2019年11月落網。
6月1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青浦區檢察院介紹,2004年,時年21歲的王某在青浦區華新鎮一家工廠裏打工,下班後約了六七個廠裏的老鄉到餘某家中喝酒。酒席間,這些年輕人談天説地,稱兄道弟。酒興正濃,餘某提議要和王某“歃血為盟”,便從家裏找出一把匕首,兩人滴了幾滴血到酒裏,一飲而下,從此就是“過命”的交情。餘某還將匕首作為禮物送給王某,王某收下後放進了褲子口袋裏。
席罷,王某、餘某和兄弟們外出遛彎兒。走到一家露天歌棚邊,一時興起想高歌一曲。露天歌棚只有一台設備,當時,一男子正在唱歌,一連唱了幾首也不肯罷休。
案發現場 青浦區檢察院 供圖“唱得又不好,咋還沒唱夠啊!”餘某埋怨道。那男子的臉霎時通紅,衝着他罵了幾句。雙方就此起了爭執,王某見“過命”的兄弟被欺負,搬起板凳做出一副要打人的架勢,其他人開始跟着起鬨,唱歌的男子也有三四個朋友在場,場面一度十分混亂。
推搡間,王某的左手大拇指被對方用水果刀劃傷。“兄弟們,給我上啊!”王某喊道。男子眼看寡不敵眾,掙脱開王某等人的控制,在朋友的掩護下向北逃走了。
然而,王某等人並不打算放過他,而是一路追他到了一家橡膠廠,路上有人折了幾根樹枝,有人撿了幾根毛竹,有人順了一把鐵鏟,還有人扛了一根鋼管,這些都是他們拿來戰鬥的武器。
男子跑進廠裏後不見了蹤影,王某一邊打電話找人幫忙打架,一邊和兄弟們在工人宿舍一間一間地搜尋。繞了一圈後,竟在廠門口發現了那名男子。王某正面迎敵,一個箭步衝上去抱住了男子的脖子,兩人扭打在一起。
難捨難分之際,王某從褲子口袋裏摸出了那把“歃血為盟”用的匕首,面對面使勁兒捅在男子的腹部。王某的兄弟們隨後趕來圍毆,但男子中刀後沒幾秒就倒下了,蜷縮着身體在地上扭動。還有人踢了他一腳,罵了聲“去你的”。此時,廠裏有人拿着鐵鍬衝了出來,王某便叫兄弟們住手,“有人來了,快走吧!”
王某等人逃回了其中一人的家中,等了十幾分鍾後,覺得沒什麼事情,王某便和另外兩人一起離開。誰知途中得到消息,説警察來了。王某兄弟便找人開車來接應。
案發現場 青浦區檢察院 供圖一個多小時後,一車人來到了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在一間澡堂過了夜。第二天下午,三人分開後,王某向陌生人借來手機給老家的父母打了電話,只説自己打了架,至於捅了別人一刀的事情,他隻字未提。他父母也不敢多問,只知道警察在抓他們的兒子,便找人把王某送出上海。
離開上海後,王某在安徽的遠房親戚家躲了一陣子,後來感覺風聲沒那麼緊了,就借堂弟的身份證外出打工。
三年後,王某父親託關係幫王某辦了一張新的身份證,從此,王某改了名字,漂白了身份,重新開始正常生活。2016年,他談了戀愛結了婚,因老婆是河南人,婚後就和老婆一起在鄭州定居,做起了手機維修的營生。
2019年11月,青浦區公安機關在河南省鄭州市公安機關配合下抓獲了王某。審訊期間,王某供述了16年前的犯罪經過,他在到案後方得知,當年被他捅了一刀的男子在當晚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檢察官指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中,王某犯罪時年僅21歲,如今他將面臨沉重的刑罰,而被害人死亡時也只有27歲,令人扼腕。檢察官提醒,請勿將“講義氣”狹義地等同於“兩肋插刀無所不為”,講義氣更應講原則講道德講法律,應明辨是非,而非無知與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