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釣”212萬元 客户告銀行
一審法院認為銀行網銀系統存在漏洞需擔責
接到身份信息泄露的電話,廣州的陳女士(化名)按對方指示登錄“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查詢,並按要求插上網銀U盾。當天,其銀行卡內212萬元分成20多筆被轉走。陳女士起訴開户行,認為銀行系統存在安全漏洞。銀行辯稱,案件沒有偵破,款項是否被騙未知,即使被騙也是因為詐騙分子的行為,以及陳女士的嚴重過失所致。天河區法院一審認為,陳女士預留了電話號碼,銀行未全面推行實施轉賬驗證碼,並告知不開通該功能的風險責任自負,也未對跨行多筆大額轉賬進行限制,遂判決銀行承擔七成責任,賠償148.8萬元。銀行上訴,該案日前二審開庭,案件尚在審理中。
儲户:212萬元分20多筆被轉走
陳女士稱,2014年10月16日前,自己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的賬户內日常資金僅幾千元,其餘都是理財產品。17日上午,她接到一個電話,告知其身份資料泄露,請檢查相關銀行賬户以免出現意外。陳女士登錄了電話中聲稱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的主頁查詢鏈接,查詢到個人身份信息,之後對方又讓其上中國公證網進行認證,並按要求插上網銀U盾。陳女士稱,雖然其保持了謹慎的態度,並未輸入賬號和密碼,但事後其銀行賬户中的存款212萬元被分成20多筆資金划走。
陳女士認為,其資金是保存在銀行監管的賬户之中,銀行應該對資金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因銀行系統存在安全漏洞或其他不能歸責於儲户的原因,導致賬户資金被盜,應由銀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請求判令該銀行賠償212萬元。
銀行:儲户輸入密碼有嚴重過失
被告銀行辯稱,在公安機關未出具結論前,相關事實難以查清,陳女士要求賠償的前提是資金損失是被他人騙取,陳女士應承擔相應舉證責任。陳女士的交易記錄不能證明是被騙取的。如果是被他人騙取,陳女士是如何配合犯罪分子進行了哪些操作是本案關鍵。
該銀行表示,即使陳女士的資金是被騙取的,其被騙的主因是犯罪分子的詐騙行為,以及陳女士個人的過失,包括插入網銀盾和登錄釣魚網站進行操作,以及陳女士未妥善保管自己的網銀户名、銀行卡號和交易密碼等重要信息。
法院:銀行系統存漏洞擔責七成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存儲關係成立。雖案件未偵破,也未確定侵害人,但被告據此申請中止本案處理不當,法院不予採納。本案應以責任大小劃分分擔比例。
對於是否存在自行操作付款的認定,從陳女士報案所述及其所提供的證據反映,在相應的款項被劃付後,陳女士立即向公安機關報稱其受騙及過程,足以反映銀行款項的流轉非其本人所為。作為專業的銀行機構,在網上使用電子轉賬業務時,更應及時準確、多方面、多層次地保護客户資金安全性。陳女士開户時已預留電話,被告銀行有提醒功能,卻未全面實施轉賬驗證碼的推行,未告知不開通該功能的風險責任自負,責任在於銀行。
法院還認為,銀行系統未能完全識別U盾系統的唯一性,無法攔截除U盾外其他系統、介質的侵入,導致資金損失。對於大額款項的轉付,該行也沒有加以限制,對大額非同名轉付並未作相應的提示或警示。此外,對於款項的轉付未作到賬限制(24小時到賬),特別是陳女士賬户在同一天跨行轉賬25筆、每筆5萬元,銀行系統未作任何反應,未實時發現異常並進行攔截。
綜上,基於該行電子銀行系統及操作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導致客户資金極易被他人侵入轉付,應承擔主要責任。陳女士在操作電子銀行賬户時,輸入U盾登錄密碼,對造成密碼泄露也存在一定過錯。遂判被告承擔70%責任,賠償陳女士148.4萬元,同時一併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對此判決,銀行已提出上訴,二審尚在審理中。
【真雷人!“演技派”女僱主偷偷轉走自家保姆2萬餘元】30來歲的郭某去年生下了娃,10月份請了一位保姆照顧。因為家裏比較小,郭某將家裏唯一的卧室讓給帶孩子的唐女士,夫婦兩人住客廳。時間長了後,郭女士覺得保姆在生活開支上有拿回扣的嫌疑,且她“獨佔”卧室沒有絲毫愧疚感,由此對其不滿意。郭某表面上不動神色,卻偷偷記下了保姆的支付密碼,前前後後在其手機上通過微信轉走兩萬餘元,直到去年年底保姆才發現,報警。近日,江乾區檢察院對郭女士提起公訴,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青年時報)
(2017-08-09)
1、打印或預覽多頁的表格中每一頁都看到標題
WPS文字中超過一頁的表格,可能會這樣處理:把標題複製到每一頁的開始部分,以確保每一頁的表格都有標題。但是假如你對文章內容執行添加或刪除,都會造成重新分頁,你先前複製標題可能會跑到頁的其它位置。選中表格的主題行,在“表格”菜單中挑選“標題行重複”選項。當你預覽或打印文件時,你就會發覺每一頁的表格都有標題了。
2、隨心所欲的粘貼
大家經常會遇到一種問題,就是在粘貼不同來源的文本時,經常會出現帶有格式的情況,大家一般都會選擇新建一個記事本,重複粘貼複製來解決這個問題。今天我就來教大家解決的方法。進入文字菜單欄,“工具”/“選項”/“編輯”/“剪切和粘貼選項”下將默認粘貼方式設置為“無格式文本”。
3、想取消文字中的自動編號功能,按快捷鍵“Ctrl+Z”可取消自動添加的編號,同時可以進入工具欄“工具“/“選項”/“編輯”,取消自動編號下“鍵入時自動應用自動編號列表”前面的勾即可。
今天就先介紹這幾點,大家要記住哦!關注“智虎科技”頭條號,後續還有精彩更新。
(2017-07-12)
昨天晚上:師父送給我一個轉經輪,並教給我如何轉動轉經輪,還給我講解了轉經輪的功德和利益!感恩師父,感恩佛菩薩,感恩一切!
轉經輪的功德利益:
1.消災趨吉避凶:若經常使用轉經輪,可任運成就息增懷誅一切事業,平息自相續中的貪嗔煩惱,滅除世間上的災難,遣除風膽涎疾病,擺脱地水火風的違緣,以及一切非時的橫死苦難。
2.財富名望具足:手轉經輪者,還可以增長菩提心、善心、生圓次第的境界,獲得無迷智慧,大悲菩提心自然增上,名聲財富無勤圓滿,壽命延長等有諸多功德。
索達吉堪布開示:
轉經輪的功德利益:
山上一個人用轉經輪,風吹過轉經輪,然後又接觸其他眾生,則此眾生不會墮入惡趣;自己用轉經輪時,如果被別人看見,他眼識中就種下解脱的善根,直接或間接會獲得菩提果位;走路時用轉經輪,凡是路過的眾生,其相續中都會種下善根;過河、過橋時用轉經輪,水裏的眾生均會得以解脱。
按照了義經典的觀點,一切有漏的身語功德中,轉經輪的功德最大。
轉經輪的功德特別大,尤其人在死亡時,如果身旁有個轉經輪,那就不需要破瓦法。
鄔金蓮花生大士説:“凡是印度譯成藏文的佛法中,身語所做的善事裏,沒有比轉六字真言經輪利益功德更大的了。”喬美仁波切説:“我從未見過比此法功德更大、威力更巨、更深奧的法了。造五無間罪、八墮罪以及犯淫戒殺生等重罪之人,只要使用轉經輪,罪業根本不會染污自相續,且能獲得圓滿的解脱。轉此經輪之人,生生世世不會轉生於邪見之家、有盲聾啞跛者之家、貧窮下賤之家、屠夫漁夫等種姓低劣之家,生生世世轉生到種姓高貴、信仰佛教、行持善法之家中。”
蓮師説:“善男子善女人,凡是欲求往生極樂世界者,應當勤轉此經輪,五無間罪也可依此得清淨。”法王如意寶的臨終遺囑也説了:“在身語的所有善根中,轉經輪的功德最大,大家一定要使用,千萬千萬不要放棄。”
常見的有手搖轉經輪和電動轉經輪兩種:手搖轉經輪在行住坐卧都可以使用,這種善法簡便易行,輕而易舉就能成辦重大的事業;電動轉經輪現在比較普遍,白天晚上都可在辦公室和家中連續轉動,自然而然積累了許多功德,諸事順利、吉祥如意。電動轉經輪有如此大的功德,不充分利用很可惜。所以家中和辦公室安置一個轉經輪,對家庭和事業都會吉祥、平安、增福。
(2017-07-04)
華商報訊(記者寧軍)從乘客褲兜扒竊到手機後,吸毒男子趙某發現手機支付寶賬户中竟有8萬餘元,於是分兩次將錢轉入自己銀行賬户,並將手機丟棄。近日,趙某因盜竊罪獲刑3年6個月。
2016年11月11日上午,在西安工業大學未央校區北門附近336路公交站,趙某趁乘客海某下公交車之際,將其褲子口袋內的樂視牌手機盜走。逃離現場途中,趙某打開偷來的手機,直接點擊即進入支付寶賬户,發現海某支付寶賬户餘額為8萬餘元,遂分兩次將該支付寶賬户內的85692元轉入自己賬户,後將手機丟棄,次日又將贓款提現至自己的銀行賬户。同年12月5日,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主動退贓7.3萬餘元。經鑑定,被盜手機價值300元。
未央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趙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對判決表示服從。
辦案法官提醒,隨着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手段的普及,建議市民對自己電子支付工具進行高級別的安全加密,日常注意手機、電腦的使用安全,不要將大量資金存入到電子支付平台的賬户中。
(2017-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