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外賣再投訴“沒收到”?有人自導自演鬧劇,被警方抓了個正着......
點個外賣
是再正常也不過的事情
但是
近期,江西省贛州市卻有人點外賣被警方拘留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事情還要從幾天前説起
外賣離奇失蹤,外賣小哥頻遭投訴
小明(化名)在某品牌外賣平台做送餐小哥,最近他卻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被投訴了。為什麼被投訴呢?小明回憶,那天他將外賣送到指定地址,然後聯繫顧客。顧客説讓小明放在樓道窗台,小明就按照要求把外賣放在指定位置。
可沒想到,沒過多久,小明就接到了投訴通知,顧客聲稱沒有收到外賣。難道是外賣被人偷了?誰這麼過分竟然連外賣都偷?自己辛辛苦苦送一個外賣才掙一點錢,可是賠償這份外賣卻要二三十元。鬱悶的小明將此次經歷分享到微信工作羣中,提醒大家注意。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好幾個同事回覆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是真的遇到了小偷?還是有人虛假投訴?小明再三思慮後,決定報警。
警方快速調查,外賣失蹤竟是…
接警後,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公安局金雞派出所很快趕到現場。根據外賣小哥們提供的線索,民警迅速在周邊開展調查。通過走訪周邊羣眾,調取附近監控視頻,並循線追蹤,民警發現,外賣確實被一男子取走。
民警立即鎖定該男子,經過進一步研判調查,民警很快確定了男子系南康籍居民蕭某(男,20歲)。而經外賣小哥們的辨認,這個取走外賣的男子正是訂餐和投訴的當事人,而所謂投訴的“沒有收到外賣”竟是他的自導自演。8月5日下午,警方成功將蕭某抓獲歸案。
到案後,違法嫌疑人蕭某對其虛構事實實施詐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違法嫌疑人蕭某通過某品牌外賣平台訂餐,在收到外賣並享用完以後,卻用謊稱“沒有收到外賣”、“食物不乾淨,有頭髮”等藉口,要求退款,在遭到拒絕以後,以“給差評”、“投訴”等方式脅迫對方退款。
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南康區公安局依法處以違法嫌疑人蕭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8月8日上午一大早
十幾個外賣小哥來到了
南康區公安局金雞派出所
他們送的不是外賣
而是將一面印有
“執法為民,一身正氣”的錦旗
送到了民警手中
表示對警方的肯定和感激
蕭某已是後悔莫及
在此,警方提醒
依法反映正當訴求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但前提是訴求必須屬實
行為必須合法
切勿為了達到個人目的
編造虛假事實惡意舉報誹謗
甚至作出違法犯罪的行為
(江西贛州公安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