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9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和一批人民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典型案例,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虛假訴訟違法犯罪、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據介紹,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共10件,其中包括5件民事虛假訴訟案例,5件刑事虛假訴訟案例。
其中,民事虛假訴訟典型案例涉及執行異議之訴、民間借貸、偽造離婚協議逃避執行、虛構勞動債權騙取拆遷補償款等實踐中常見的虛假訴訟形式和手段。案例1中,被執行人甲公司為逃避執行,捏造事實,冒用其他63人名義提出執行異議而引發系列虛假訴訟,影響極為惡劣,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判決繼續執行,並依法對甲公司從重處罰。在案例3中,被執行人的原配偶高某某依據虛假離婚協議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意圖轉移財產逃避執行,高某某在民事執行程序中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提出執行異議的行為,妨害了正常民事訴訟秩序,也屬於虛假訴訟行為,應予處罰。
此次發佈的刑事虛假訴訟典型案例,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的問題,進一步明確了虛假訴訟罪的行為特徵、定罪標準、共同犯罪認定、總體處罰原則等法律適用和刑事政策把握。其中,案例9和案例10分別是法院工作人員、律師與他人串通共同實施的虛假訴訟犯罪,明確了法院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虛假訴訟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律師與民事訴訟當事人通謀、共同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構成虛假訴訟共同犯罪。
“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最高法民一庭庭長鄭學林提醒,當事人應當引以為戒,依法誠信行使訴訟權利,不要鋌而走險,切莫打了“假官司”,惹上“真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