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律政司就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申請撤銷保釋的上訴,香港終審法院於2021年2月9日上午10時開庭宣判。“星島網”消息稱,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香港法律術語,即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有誤而撤銷原審判決),撤銷黎保釋決定。
來源:人民日報
“星島網”報道稱,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終院撤銷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黎智英需還押監房過農曆新年。聽到裁決後,黎智英女兒及家人在庭內哭泣。
此外,押解黎智英的囚車於9日早上約9時20分抵達法院,他戴着手銬下車。
黎智英抵達法院 圖源:香港東網
官司纏身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他原本被裁判法院拒絕保釋,要還押候審,但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去年12月23日批准黎以現金1000萬港元及多項保釋條件外出,律政司隨即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去年12月31日批准終審上訴許可給律政司,並即時撤消黎的保釋,黎智英還押監房等候終院的判決。
前情回顧
黎智英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拘捕
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等人。
報道稱,被捕人士包括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等。此外,身處海外的黎智英助手馬克·西蒙被警方通緝。
黎智英被押往蒐證,多名警員押解
2020年8月11日上午,黎智英被押往西貢遊艇會蒐證,其他被捕人士被通宵扣查,未獲准保釋。報道稱,押解過程中,現場有人高聲痛斥黎智英是“世紀大漢奸”。
黎智英被多名警員押解離開遊艇。(圖源:香港“東網”)
黎智英申請保釋被拒,收押到2021年4月16日再訊
黎智英身背數案(資料圖:東網)
黎智英、“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3人被控告詐騙,案件於2020年12月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控方反對3人保釋,理由是3人均有機會潛逃。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申請保釋被拒。而周達權獲准以20萬港元現金及20萬港元人事擔保,黃偉強則准以10萬港元保釋,2人均不得離港,每週到警署報到1次。
押送黎智英的警車抵達西九龍法院(東網)
數案在身的黎智英,還要面對4起與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的刑事案。他被控於2020年6月、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遊行,以及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上述案件分別將於2021年2月5日、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開審。
黎智英被加控“勾結外國”,腰纏鐵鏈被押往法院
2020年12月11日,黎智英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日早,黎智英離開收押所,期間被鐵鏈纏腰、戴着手銬,再被囚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
黎智英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提訊(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東網”稱,黎智英此次被控與他早前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有關,他因此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4節,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會在西九龍法院第3號法庭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