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絕不意味着平安着陸

李 正

據廣西新聞網報道,來賓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原柳州地區經貿局副局長、柳州地區化工冶煉廠廠長(兼)唐愛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來賓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很多媒體在轉發唐愛民被查這一通報時,都“提煉”出了吸引眼球的“賣點”——把“退休18年後被查”作為標題的一部分。確實,通報所附的唐愛民簡歷顯示,其於2002年4月提前退休,至今已18年。

近些年來,幹部退休後被查處的案例並不鮮見。湖南省湘潭電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原副書記、總經理馬甄拔被逮捕時,已退休7年;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被查處時,已退休近8年;廣東省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原副局長譚麗羣被立案時,已退休11年。

與此同時,官員退休後自首的案例也不罕見。廣東省茂名市國土局市區土地發證辦公室原主任鄧欽才,剛退休不久就向檢察院“報到”;河北省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社羣,退休兩年後主動投案;浙江省紹興市政協原副主席陳建設,從2004年提前退休,到2019年主動投案自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時間間隔長達15年,當時有媒體在報道中稱其“在十八大以來退休後被查的官員中,創下了退休時間最長的紀錄”。

這個紀錄,如今被唐愛民“輕鬆”刷新了。這再次證明,無論時間長短,退休絕不意味着“平安着陸”。以上從退休到事發時間或長或短,或被動接受調查或主動投案自首的諸多案例,對那些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想在退休前撈一把的官員;對那些認為“船到碼頭車到站”,以為退休後就能逃避法紀追究的幹部;對那些試圖利用退休“打掩護”,進而搞“期權腐敗”的公職人員,極具警示意義。

對貪腐和反貪腐而言,退休並不會是“分水嶺”“分界線”,“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從來不是一句空話。廣大黨員幹部唯有始終堅持政治信仰不變、黨員本色不褪,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清白做人、乾淨幹事、廉潔用權,才不會成為名和利的“搬運工”“保管員”,不至於落到即使退休了也晚節不保的境地。

時時牢記法紀,刻刻管好自己,爭當讓黨和國家放心、人民崇敬熱愛的好乾部,自然是不會擔心自身能否“平安着陸”的。

來源: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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