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事件頻發的一個關鍵原因在於偷拍偷窺已經實現了產業化和鏈條化
而打擊這種犯罪,還面臨着難取證、
難定罪以及犯罪行為與處罰力度不匹配等問題
圖/人民視覺
偷拍犯罪緣何屢禁難絕?
本刊記者/張馨予發於2022.5.2總第1042期《中國新聞週刊》
被拍攝的人走進房間,脱下衣物,對於背後那隻眼睛毫不知情。“眼睛”藏在酒店房間的掛壁式空調內,對準牀鋪,空調內的電線持續為它充電,確保千里以外的更多雙眼睛能夠清楚捕捉到房裏人的任何舉動。一些畫面被“眼睛”錄製下來,經過剪輯,成為明碼標價的商品。
4個多月的時間裏,3萬隻這樣的“眼睛”從陰暗處被發現。據公安部3月7日消息,自2021年11月以來,公安部網安局部署開展依法嚴厲打擊偷拍偷窺黑色產業鏈條行動,偵破刑事案件16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60餘名,查獲被非法控制的網絡攝像頭3萬個。
不過,人們對於背後那隻眼睛的恐懼難以消減。何志會是一家安防科技公司的總經理,他記得,曾有一位男性客户擔心住在酒店時被偷拍,購買了檢測設備,通過技術人員的視頻指導在房間檢測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異常,他隨之懷疑閃爍着微光的煙霧報警器是攝像頭,儘管技術人員再三告訴他不必擔心,掛斷視頻通話後,這位焦慮的房客用了大半個晚上拆掉了煙霧報警器,最後賠了酒店幾百元。
何志會公司的主要業務原本是商業檢測,2018年以前,企業客户的線下防竊密檢測安保工作佔到其公司業務的六成以上。但現在,何志會公司七成以上的業務來自個人客户,他們疑心重重地在網店購買檢測設備,然後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自行檢測偷拍偷錄設備。
安全感缺失的背後,是偷拍案件難取證、難定罪,以及犯罪行為與處罰力度不匹配等問題。難以計數的攝像頭,仍然藏在暗處。
偷拍產業化
2005年,何志會還是一位私家偵探,已經開始接觸各種偷拍和竊聽設備,它們在任何一家有規模的電子市場都不難找到。不過,何志會回憶,那時的偷拍設備還很少被用於偷窺他人私生活。
“早期的偷拍設備體積大,特別是鏡頭,像喝白酒的小酒杯那麼大,不便於隱藏。而且偷拍設備需要連接電池,還要連接接收裝置,接收裝置的體積有半塊磚那麼大。之所以會有暗訪包,就是因為包裏要裝得下攝像頭、電池和接收裝置。”何志會説,2005年前後,偷拍設備主要用於暗訪,例如記者調查取證,並且售價較貴,要賣三五百元。
到了2008年前後,何志會發現市面上出現了體積更小的針孔攝像頭,鏡頭直徑一至二毫米,偷拍設備的存儲模塊、電路板的體積變得只有U盤大小。“那時就逐漸出現了兩種形式的偷拍,一種是隱藏式偷拍,攝像頭藏在雨傘、鞋子、紐扣、帽子、手錶等裏面,可以隨身攜帶,另一種是偽裝式偷拍,攝像頭安裝在電子鐘、電插板、鼠標、路由器等物件裏。”
何志會説,為了做到體積小,這些偷拍設備幾乎都是存儲式的,“因為攝像頭拍攝時無法觀看,要拍攝後回到原處取下存儲卡才能看,所以當時偷拍主要還是出現在一些公眾場合,比較少出現在酒店這類場所。”
2021年2月16日,河南鄭州網絡安全科技館,“反偷拍挑戰屋”設置了一個酒店場景,隱藏了100多個偷拍攝像頭,觀眾可以通過尋找攝像頭提高反偷拍知識。圖/視覺中國
2015年前後,偷拍設備的體積已經變得相當小了,包括攝像頭、電路板在內的整個模塊都只有U盤大小,並且隨着4G技術的出現,偷拍設備既可以把視頻存儲在內存卡里,也可以通過流量卡或Wi-Fi信號實時傳輸。“通信技術突破之後,偷拍設備的更新換代也就出現了。”何志會説,那時偷拍設備拍下視頻的畫質就可以達到1080P,在電子市場上買到這樣一枚偷拍設備,只需要一兩百元。
正是從那以後,何志會感覺到偷拍事件明顯變多,而他最初從事安防工作時,從未想到日後偷拍偷窺會變得那麼普遍。
家用安防攝像頭在市面流行後,偷拍的方式又多了一種——通過破解家用攝像頭的賬號、密碼,實施偷窺。360智慧生活集團技術中心總經理孫浩對《中國新聞週刊》説,第一批面向家庭場景的智能攝像機在2014年出現,通過Wi-Fi無線連接,支持卡錄、雲存儲、App遠程查看,到了2021年,家庭安防市場智能攝像機總量已經超過4500萬台。
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黑灰產軟件能夠掃描搜索一定範圍內的攝像頭,如果密碼是初始密碼或者過於簡單,就能被破解並被控制。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於衝認為,攝像頭在市場上的泛濫為偷拍行為提供了技術上的保證,這是近幾年攝像頭偷拍事件頻發的核心原因。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則能實現人機分離,讓不法分子遠程操控攝像頭,進一步降低了犯罪門檻。
在於衝看來,偷拍事件頻發的另一關鍵原因,在於偷拍偷窺已經實現了產業化和鏈條化,“一旦某種犯罪行為實現產業化和鏈條化,那麼它的犯罪成本就極大降低了,所帶來的利潤會很高。”
前述接近警方人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目前偷拍偷窺黑色產業鏈通常有三個環節,一人可能同時涉及多個環節,也可以是一個環節層層分包由多人實施。最上層環節是對竊聽竊照設備的製售,這其中既包括專門生產針孔攝像裝置,也包括對普通監控設備的私自改裝。第二個環節是對竊聽竊照設備的安裝,其中既有安裝在賓館酒店內的,也有安裝在衣、鞋等任意物品內的。第三個環節是實施窺探,這個既有安裝人的窺探,也有將監控設備控制權限出售供他人窺探,還有通過錄制監控設備所攝內容,對視頻進行傳播、售賣。
於衝説,在偷拍偷窺黑色產業鏈條上,上游只要拍攝了就不愁賣,下游淫穢色情內容的傳播又刺激了偷拍偷窺的發展。
據公安部消息,在最近一次專項打擊行動中,江蘇常州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在雲南、貴州、四川多個地市酒店房間安裝網絡攝像頭並出售其訪問權限的犯罪團伙,查獲被出售的攝像頭訪問賬號1000餘個。犯罪團伙中,犯罪嫌疑人鄧某從網上購買網絡攝像頭,自行拆除外殼,將改裝後的攝像頭安裝在貴州畢節、雲南昭通、四川西昌等地,隨後大量註冊網絡攝像頭App賬號,以每個賬號100元的價格出售。隨着售賣量不斷增多,鄧某發展了以魏某三人團伙為首的大量下級代理,層層加價倒賣。在被警方刑拘前,鄧某、魏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利20餘萬元。
而對於通過破解家用攝像頭賬號密碼實施偷窺的犯罪團伙,黑灰產軟件能夠助其衝破地域的限制,控制更多攝像頭權限。2021年4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顯示,被告人巫某通過自己研發的App控制了全球18萬個攝像頭,涉及中國、日本、韓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當犯罪團伙控制攝像頭的數量無比龐大,其獲利方式也就變得更加多元。一位近期破獲過非法控制攝像頭案的警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犯罪團伙銷售攝像頭權限時,會打包銷售,例如將400個攝像頭賬號密碼整合為一組,每組以128元或198元的價格銷售,但400個賬號中不一定每個都能正常訪問。犯罪團伙也會銷售單個攝像頭的權限,“他們偷窺的時間長了,會分門別類給攝像頭貼上詳細的標籤,同樣對準卧室,夫妻生活一個月一次和一個月幾次的標價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內容銷售20元至120元不等。”
立法尚存不足
一次又一次偷拍事件曝光後,何志會感知到了市場的微妙變化。“2019年往後,市場上基本找不到針孔攝像頭了,正規渠道肯定是購買不到的。”
2019年以來,打擊偷拍偷窺黑色產業鏈的專項行動幾乎沒有斷過。公安部的“淨網2019”專項行動中,有專案專門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針孔攝像頭黑灰產業犯罪,當時打掉了製售針孔攝像頭窩點40個,繳獲針孔攝像頭成品、半成品、配件100餘萬個。
2021年5月至8月,中央網信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攝像頭偷窺黑產集中治理,期間京東、淘寶、閒魚等電商平台下架違規宣傳或違規售賣攝像設備1600餘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9名,收繳竊聽竊照器材1500餘套。
但偵查偷拍偷窺案件並不容易。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於衝説,攝像頭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出現在任何物體上,靈活性和隱蔽性很強,並且偷拍可以做到人機分離,即便找到攝像頭,很難查出是誰安裝的。
前述破獲過非法控制攝像頭案的警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攝像頭偷拍案件最重要的是客觀證據,但這類案件在取證上存在困難,有時嫌疑人換了手機,沒有用於偷窺的App了,就會查不到設備號。另一位近期參與偵辦攝像頭偷拍案件的警察表示,由於偷拍設備安裝時間久,設備自身的回放保存時間短,在沒有視頻證據的前提下,核實被害人也存在難度。
於衝説,即便公安機關已經抓獲偷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還將面臨法律適用問題:到底能不能定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瑩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生產製造偷拍設備、銷售偷拍設備,可能構成刑法規定的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如果行為人非法使用偷拍設備窺探他人隱私,未用於販賣、傳播的,相關設備如屬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可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將偷拍的內容販賣、傳播,根據偷拍的信息內容還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以及傳播淫穢物品罪,應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和上述罪名中處罰較重的罪名定罪處刑。
而在司法實踐中,真正以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定罪的情況較少。
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許丹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近期海淀區檢察院辦過三起攝像頭偷窺偷拍案件,其中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只有一起。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從網上購入攝像元器件並安裝進插座、燈座作偽裝,在網上銷售牟利,同時也將一些改裝後的偷拍設備安裝到快捷酒店的房間實施偷拍。海淀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訴。
海淀區檢察院審查的另外兩起案件,一起是犯罪嫌疑人潛入同事的宿舍,在宿舍安裝偷拍設備,另一起是犯罪嫌疑人潛入地鐵系統的女性職工更衣室,安裝偷拍設備。兩起案件最終都採取了行政處罰,沒有用刑事手段規制。
許丹説,定罪的障礙之一,是偷拍設備需要由國家安全機關相關鑑定人員將其鑑定為專用的間諜器材,或是屬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而這具有一定的技術門檻和專業難度,“現在日常生活中,大量設備都具有拍照或錄音功能,體積越來越袖珍,並且都是經過國家許可生產出來的產品,認定一個設備是竊聽竊照器材相對困難。”
許丹補充説,即使偷拍設備被鑑定為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要定罪還需要“造成嚴重後果”,但這類案件的“嚴重後果”其實很難評價,例如海淀區檢察院審查的另兩起案件就難稱造成嚴重後果。針對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現在還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因此能不能定罪、是否用行政處罰更為合適,在實務界和理論界都存在爭議。
“刑法是具有滯後性的,過去,間諜專用器材或是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很難獲得,沒有考慮到它大面積氾濫的情況,所以入罪標準比較嚴格。”許丹認為,隨着技術發展,當下有必要用司法解釋明確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定罪標準。
至於遠程侵入被害人自家安裝的家用攝像頭窺探隱私的犯罪,通常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王瑩説,如果將偷拍的內容販賣、傳播,根據偷拍的信息內容還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以及傳播淫穢物品罪。
許丹表示,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有明確的入罪標準。根據2011年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二十台以上的,或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2022年以來,包括濟南平陰法院、德州德城法院、濱州開發區法院在內的各地法院已經審結了多起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至3年不等。“各地法院的相關判決越來越多,雖然判得不重,但數量增多了。”於衝認為,這體現出司法機關對於偷拍犯罪打擊力度的提升。
不過,許丹説,攝像頭偷拍偷窺面對的處罰大部分都是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旦隱私在網絡上泄露了,就很難挽回了,數據會長期在網絡上留存。”在許丹看來,現在攝像頭偷拍犯罪的社會危害與其面臨的處罰還是不相適應的。
前述偵辦過攝像頭偷拍案件的警察認為,由於立法還存在不足,犯罪成本較低,因此攝像頭偷拍偷窺犯罪仍然頻發。
安全感怎樣建立?
浙江大學智能系統安全實驗室(USSLAB)擁有5名教師和40多名碩士及博士,5年前,在看到越來越多酒店房間曝出藏有攝像頭的新聞後,這個團隊認為有必要研發一個能夠檢測出隱藏式攝像頭的應用程序,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安全。
於是他們研發的一款應用程序於2022年落地,浙江大學電氣工程學院副教授冀曉宇是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他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之前市面上雖然存在一些能夠檢測隱藏式攝像頭的軟件,但通常要求檢測設備和攝像頭連接到同一個網絡才能檢測,“這個要求相當高,如果不法分子把網絡設成加密網絡,軟件無法連接,就對檢測帶來很大挑戰。”
冀曉宇説,他們的應用程序是通過捕捉攝像頭的網絡流量模式屬性,找到隱藏式攝像頭,檢測時不需要和攝像頭連接同一個網絡。目前,該應用程序已經預置在某款手機的系統中。
但是,公民的隱私安全不能只靠個人做好自我防護。於衝説,遏制攝像頭偷拍犯罪仍需要完善立法,“首先必要的司法解釋一定要跟上,明確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等罪名如何適用。”另外,雖然刑法中沒有侵犯個人隱私的罪名,但於衝認為可以通過擴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適用範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許丹説,目前還沒有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規制攝像頭偷拍犯罪的案例,“立法時沒有這種考慮,相應的司法解釋中,也沒有指向偷拍他人畫面的行為。”
但是許丹認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指控偷拍犯罪嫌疑人,在理論論證上是説得通的——如果將個人外貌等生物特徵視為能夠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那麼用攝像頭偷拍就是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一種侵犯。
攝像頭產品是攝像頭犯罪的核心工具,但王瑩表示,對攝像頭生產企業產品質量責任的追究,在理論與實踐中都尚待進一步探討。
360智慧生活集團技術中心總經理孫浩對《中國新聞週刊》説,智能攝像機行業目前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市場上還有大量的白牌設備,本身連基礎的認證都沒有,或者用的是公模公板、套標的方式,銷售平台應對這類設備加強監管。
在孫浩看來,防止家用智能攝像機產品被偷窺黑色產業鏈利用,最大的難點是產品面向家庭私人監控場景有個人隱私保護的需求,同時有千萬的設備在線,無論是在產品隱私保護要求上,還是成本實現上,目前無法像公共直播平台那樣有專門的團隊做審核,區分產品是否用於偷拍場景。
孫浩認為,遏制攝像頭偷拍犯罪的方法之一是推動智能攝像頭行業的細化標準落地,例如在軟件使用層面,必須手機號實名綁定,限制一定的分享數量,超過一定的數量必須二次實名驗證。在硬件層面,要對產品形態做限制,不做微型的攝像機產品。
酒店是攝像頭偷拍偷窺最常見的場所之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瑩説,當不法分子在酒店安裝偷拍攝像頭,如果酒店對此並不知情,則沒有刑事責任,但作為場所的運營管理方可能承擔相應的交往安全保障義務,可根據情況承擔民事責任。
何志會説,前幾年他的公司有一項計劃,給全國範圍內的連鎖酒店開展檢測針孔攝像頭的免費培訓,讓酒店學會自行做日常檢測,“對酒店來説,檢測針孔攝像頭相對是比較容易的,因為酒店房間裝修簡潔,能安裝針孔鏡頭的也就那幾個地方,只要掌握了檢測技巧,一個房間最多十分鐘就能檢測完。”疫情的暴發讓何志會的計劃落空了,但他仍認為讓酒店承擔日常監測的工作是有必要的。
“我一直在呼籲,要給酒店增加檢測攝像頭的義務。比如客人退房後,酒店打掃房間加一項內容,整理完牀鋪、清潔完馬桶後,再檢測一下屋裏有沒有隱藏攝像頭。”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於衝認為,檢測攝像頭不會給酒店增加壓力,這不應該是住店客人自己來做的工作。
於衝還認為,可以增加一個偷拍偷錄者黑名單,就像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他們的從業資格和出入特殊場所進行限制。“偷拍會出現,也是因為現代人的空虛,對於他人隱私有窺私慾,那麼可能還需要採用法律以外的手段,例如教育公眾對於個人隱私的尊重。”於衝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