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員:國安立法後香港恢復法治和秩序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新華社日內瓦2月26日電 中國政府代表團副團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26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次會議上表示,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後,香港恢復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鄭若驊在大會發言中説,2019年下半年,由於香港出現暴亂,很多財產和設施受到破壞,平民被任意襲擊,立法會和政府的運作受到嚴重干擾,許多平民和警察受傷。為了制止這些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暴力、顛覆、恐怖活動,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20年6月制定《香港國安法》。

她説,跟許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一樣,該法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定為罪行。暴亂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的權利和自由。人們現在可以自由出行,不用擔心人身安全;私刑不再普遍出現,大家可以自由地公開表達不同意見;人們現在行使權利時更加尊重他人的權利。

她説,簡言之,香港恢復成為“一個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滿活力的社會”。

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應當保障包括言論、集會自由在內的人權,並尊重和遵守包括無罪推定在內的法治原則。香港特區的執法機關和法院獲中央授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然是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

她説,《香港國安法》對恢復法治和秩序以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至為有效,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必需的條件,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中享受權利和自由。這些措施有利於法治建設、人權保障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符合國家和“兩制”的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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