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海關總署近日發佈加強台灣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警示通報,台灣“中時新聞網”消息稱,對此,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2021年年底通報台方後,於2021年12月30日在其官網發佈警示通報,尚符合一般防檢疫的做法及慣例。本案主管機關“漁業署”已進行相關處理,並將由雙方協議聯繫窗口聯繫及溝通。
陸委會稱,大陸海關總署於2021年12月30日發佈“關於加強台灣地區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大陸海關總署已於2021年12月27日通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報台灣“防檢局”,其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大陸的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及藥檢超標,請台灣暫停檢出禁用藥物的養殖場輸出大陸,並請台灣展開調查及回覆。
大陸海關總署動植司、綜合司、監管司發佈關於加強台灣地區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通報指出,即日(2021年12月30日)起暫停受理來自台灣地區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鍾養殖場的活魚報關,對台灣地區其他養殖企業輸大陸活魚按照布控指令加強檢驗檢疫。
通報指出,近日,廈門海關從台灣地區輸大陸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為保障大陸消費者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發佈加強台灣地區輸大陸活魚檢驗檢疫的警示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