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到底能不能買?不滿足這三個條件,別買“電動爹”!
新能源汽車的概念最近幾年非常火熱,但是對於電動汽車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新能源汽車,卻有一些爭議,有些人認為電動汽車作為燃油車的代替產品,可以説是新能源汽車。另一派則認為,電能並不是新能源,是我們已經使用了上百年的能源,而法國人古斯塔夫·特魯夫在1881年製造了第一輛可充電的電動汽車,所以電動汽車稱不上是新能源汽車,只有氫燃料汽車這樣的全新能源驅動的車,才能稱為新能源汽車。
其實這個問題,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從新能源這個定義上來説,電動汽車稱為新能源汽車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所謂的新能源,指的不是越新越好,根據1980年聯合國召開的“聯合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會議”對新能源的定義,“以新技術和新材料為基礎,使傳統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現代化的開發和利用,用取之不盡、週而復始的可再生能源”,而電能因為來源廣泛,水能、太陽能、風能等等都是其來源,從這個角度來説,可以認為電動汽車是新能源。
雖然是新能源汽車,但是,也只是新能源汽車的一種,混動汽車、氫燃料汽車、太陽能汽車、甲烷汽車等等,都屬於新能源汽車。
很多人説,電動汽車所謂的環保其實就是污染轉移,因為我國的發電結構中,燒煤發電的比例超過了60%,電動汽車只不過把污染從市區轉移到了發電廠所在的郊外,這種説法到底有沒有道理呢?
其實,如果從污染治理的角度來説,電動汽車還是有優勢的,因為燃油車是排放是分散的,而且集中在市中心,也很難去治理,而雖然煤電的比例目前依然比較高,但是煤電可以實現集中治理,隨着煤電清潔化的推進,煤電的排放量還是要比燃油車更低的,而且未來,清潔能源發電的比例會不斷提高。
電動汽車環保方面的問題主要是電池回收的問題,大家都聽説過,一枚紐扣電池就能污染60萬立方米的水,一節5號電池會使1立方米的土地失去種植價值。而電動汽車的電池體積更大,如果隨意丟棄,危害性更大,而且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廢舊電池回收機制,電動汽車的電池報廢后電池流向何方,不得而知。
即使如此,現階段,我們也不推薦所有人買電動汽車,特別是作為家庭第一輛車,買電動汽車最好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還是踏踏實實買燃油車吧。
1、限牌限號城市,只能拿到電車的牌照,並且你在的城市還不是屬於北方。
2、家裏有充電樁,或者單位有充電樁,或者充電方便。
3、買電動車為了上下班代步,基本不跑長途,或者家裏還有一輛燃油車可以跑長途。
如果不滿足這個三個條件,買電動汽車的體驗不一定有燃油車好,其中家裏有充電樁這一條最能改善使用電動汽車的體驗,到家就插上充電,比燃油車的使用感受還好。如果這三個條件都不滿足,你真的沒必要選擇電動汽車。
其實電動汽車究竟是不是新能源,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能為我們的生活提供方便,使用電動汽車替代燃油車,我們能否獲得更好的使用便利性,目前來説,對於大部分人還是很難做到的,因此電動汽車市場看似火熱,但是實際銷量只佔汽車總銷量的6.7%。電動汽車真正想説取代燃油車,恐怕還至少需要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