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10月29日消息,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孫遠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孫遠良簡歷
孫遠良,男,漢族,1955年3月出生,遼寧省建平縣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9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3.09——1976.09,遼寧大學外語系俄語專業學習;
1976.09——1979.06,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秘書;
1979.06——1982.07,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
1982.07——1983.04,遼寧省朝陽地委政研室調研員;
1983.04——1983.09,遼寧省朝陽地委辦公室秘書;
1983.09——1984.08,遼寧省朝陽地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4.08——1985.04,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委副書記、區長;
1985.04——1994.03,遼寧省朝陽市委常委、秘書長;
1994.03——1996.02,遼寧省朝陽市委副書記;
1996.02——2000.11,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期間:1997.03—1999.07在遼寧省委黨校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0.11——2001.01,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1.01——2004.08,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8——2010.10,遼寧省遼陽市委書記;
2010.10——2010.12,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
2010.12——2011.01,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省政協辦公廳主任、機關黨組書記;
2011.01——2011.12,遼寧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協辦公廳主任、機關黨組書記;
2011.12——2013.01,遼寧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
2013.01——,遼寧省政協副主席、政協秘書長、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
(簡歷來自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