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一批13起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是全國法院2021年間適用民法典處理民事糾紛案件的典型,代表性強、覆蓋面廣,由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報送的500餘件案例中精選而出,基本涵蓋民法典各編有關新制度新規則。
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本批典型案例,通過正確適用民法典新規則、強化裁判文書説理等方式,分清是非、善惡、美醜,彰顯民法典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的基本精神,就堅持什麼、倡導什麼、反對什麼、抵制什麼旗幟鮮明地亮明司法態度。
聚焦民生痛點難點,依法保護人民權利。本批案例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居住權保護、“頭頂上的安全”保護等一系列人民羣眾普遍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在廣州市黃埔區民政局與陳某金申請變更監護人案、梅河口市兒童福利院與張某柔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中,人民法院通過依法為喪失監護能力的人變更監護關係、撤銷構成遺棄犯罪的未成年人母親的監護資格,確保民法典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落到實處。
順應時代要求,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本批案例集中體現人民法院通過貫徹實施民法典,在服務疫情防控、維護交易安全、激發創新活力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種業科技有限公司訴某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中,人民法院依法適用民法典規定,判決故意侵害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行為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為打擊種子套牌侵權、淨化種業市場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本案是適用民法典規定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打擊種子套牌侵權、淨化種業市場秩序的典型案件。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新增規定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為各類知識產權糾紛適用懲罰性賠償提供了一般規則。
(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李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