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將墳埋在職業中心院裏?父子三人成被告

因認為村民將墳墓安置於某職業中心的區域範圍內,影響了正常工作及整體規劃。該職業中心將鄭家父子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將墳遷走。

4月4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北京密雲法院經調解令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鄭家父子同意將墳墓遷出,由某職業中心負責遷墳產生一系列費用,雙方握手言和。

某職業中心起訴稱,2019年的一天,鄭家父子聲稱要去他們家祖墳,“但到達他們家祖墳必須經過我們單位,出於人情方面的考慮就沒有阻止。”後來突然發現花圈後,才知曉他們是把鄭某之妻的骨灰埋在他們家祖墳了,而祖墳可能在單位地界裏。因為單位方圓100米內已經沒有墳了,該墳墓顯得很突兀,影響了單位的經營和工作。於是職業中心就找相關人員予以調和,希望被告將墳遷走,但未達成一致,故將鄭家父子三人告上了法庭。

對此,鄭家父子辯稱,涉案塊地是鄭家祖墳的所在地,“我家祖墳都在這片,並且地是我們自己開墾的。”鄭某之子還稱,2018年10月7日他們去祖墳給母親選地,去祖墳須經過職業中心,當時大門是敞開的,進來進去都沒有人管,“我們轉了一個小時後才最終選的這塊地,在此期間沒有任何人來阻止我們。2019年12月17日便將骨灰埋在這裏。”

然而到2020年清明上墳時,村裏人打來電話詢問墳墓是不是埋在別人院裏了。“我説埋在某職業中心房後的小山坡上了,我們沒有毀山也沒有毀地。”鄭某之子説。

庭審過程中雙方都很激動,互不相讓,尤其是80多歲的鄭某多次激動哽咽,無法説話,因為距離老伴去世還不到一年,就被告上法庭,他的心裏實在難以接受。

因案件較為特殊,且鄭家墳地的確安置在了某職業中心的地界範圍內,法官決定兼顧法理情,努力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力求和諧,讓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次開展電話調解、聯繫村幹部參與調解、庭前調解和庭審調解等工作,最終雙方“以和為貴”,達成一致意見:鄭家父子同意將墳墓遷出,由某職業中心負責遷墳產生一系列費用,雙方握手言和。

通訊員 崔道遠 賈彬彬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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