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最高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情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副主任宋建立説,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存在一些困難,包括案件發現難、取證難、鑑定難、犯罪事實認定難等。
宋建立説,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往往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工作便利,外人難以發現,犯罪行為隱蔽性較強,同時,行為人普遍學歷背景較好,心思縝密,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
由於商業秘密本身的秘密性,企業發現商業秘密被侵害與商業秘密實際被侵害時的時間週期較長,原始證據滅失較多,導致取證難度加大。加之涉案企業經營範圍往往涉及全國各地,取證耗費時間長、成本高,還有的案件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案外干擾因素多,辦案阻力大。
他提到,商業秘密特別是技術秘密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技術性和專業性極強,許多領域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專業程度不高、數量少,鑑定標準不統一,鑑定意見的科學性合理性等常常成為爭議焦點。
“商業秘密是否具有非公知性、犯罪嫌疑人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與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是否實質相同、權利人損失數額採取什麼計算標準等關鍵事實常常難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往往拒不認罪,其主觀故意內容也難以認定。”
宋建立提到,檢察機關將加強對重點技術領域的商業秘密保護力度。重點打擊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事關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疑難複雜的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
他説,將加大對採用盜竊、利誘、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以及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強立案監督工作,依法從嚴批捕起訴,並提出限制緩刑適用、並處高額罰金刑的量刑建議。
“檢察機關將深入分析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特點和規律,規範提高取證、認證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關的制度和措施。本次指導性案例中就有一個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下一步我們還將通過加強個案辦理指導、發佈典型案例、制定規範性文件等方式,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