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用7個月證明“我爸是我爸”未果,督查組:基層部門缺乏服務意識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近日,廣東惠州的陳先生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煩心事:為了繼承已故父親的一筆存款,需要辦理公證,但陳先生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來回跑了7、8次,歷時7個多月,還是沒能拿到他父親的存款。

“循環證明”沒完沒了

陳先生父親於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惠陽支行留下7萬餘元存款,3月2日,陳先生拿着存單(知道父親存單密碼)去銀行取款時,由於不能通過銀行人臉識別系統,取款沒有成功。

銀行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他這種情況屬於存款繼承,應向本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銀行機構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支付。就此,陳先生踏上了辦理繼承公證、證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長循環:

陳先生第一次去惠陽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時,雖然陳先生向公證處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陳先生與父親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並能證明兩人父子關係,但公證處工作人員卻依然要求陳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親屬關係證明。於是,陳先生就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請辦理親屬關係證明,派出所卻告訴陳先生親屬關係證明屬於公安部確定的“派出所、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之一,不予辦理。

陳先生第二次來到公證處説明派出所不予辦理關係證明的情況後,公證處説到派出所複印户籍底冊也可以。陳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不予辦理複印户籍底冊。

陳先生第三次到公證處,公證處説提供居委會開具的親屬關係證明也可以。陳先生又到居委會開親屬關係證明,居委會則説依據民政部規定,不予陳先生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陳先生第四次來到公證處將情況説明,但公證處卻説沒有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後大半年裏,陳先生為此事又多次奔波於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和居委會之間,但問題遲遲解決不了,陳先生仍然未能辦下公證書,導致銀行存款無法取出。

督查組督查整改“循環證明”

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組接到陳先生反映的問題後,赴廣東惠州實地督查,走訪了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等單位,發現該問題屬實,向陳先生所在的惠州市惠陽區政府反映該問題,惠陽區政府立即召開協調會研究整改措施。經協調,陳先生父親原所在單位同意出具親屬關係證明,10月20日,陳先生的公證手續已辦完,繼承的存款也已從銀行取到。

此外,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惠州市已要求惠陽區對相關辦事流程進一步優化,為確保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和公安户政數據的安全性,類似事項的辦理,由區公證處發函至區公安分局,區公安分局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為羣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接下來,惠州市將在全市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進行梳理和排查,督促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基層部門缺乏服務意識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要及時糾正查處隨意將行政機關的核查義務轉嫁給羣眾和企業的行為。“繁瑣證明”、“循環證明”、甚至“奇葩證明”,不僅讓羣眾煩心,也讓企業煩惱,必須下決心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讓羣眾和企業不再為毫無必要的事情跑腿。

督查組認為,陳先生所遇到的“循環證明”不是偶然因素,是基層相關部門主動服務意識差,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將人民羣眾利益放在首位,各部門遇到新情況首先想到的都是規避自身責任,相互推諉導致羣眾辦事無門、讓羣眾陷入“循環證明”、“我爸是我爸”的僵局。因此,政府各部門之間要進一步加強協同協作,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打破政府部門間、部門內部“信息孤島”,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滋生的土壤。

延伸閲讀

央行取消11項證明事項 特殊人羣親屬代辦業務無需開證明

央行官網6月2日發佈消息稱,央行已會同相關部門認真開展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取消“户口遷移證明”等11項證明事項,並對涉及的《教育儲蓄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4件規章和5件規範性文件的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

其中值得關注的是,行動不便、無自理能力等無法自行前往銀行的存款人,在辦理掛失、密碼重置、銷户等業務時,其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作為代理人,不再被要求出具關係證明文件,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以上組織或縣級以上醫院也無需出具特殊情況證明。

取消這些證明事項後,銀行可以通過與客户約定採取上門服務方式辦理,也可以在風險可控並有效核實客户身份和意願的前提下,由當事人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央行還對教育儲蓄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4件規章和5件規範性文件的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央行將繼續推進減證便民,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 央視新聞客户端、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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