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近30年,34歲就成為當時湖南省最年輕的縣級公安局長。
10月15日,《株洲日報》發佈《瘋狂“批發”官帽反丟了“烏紗帽”,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原局長文樹忠違紀違法案剖析》。
文樹忠1968年6月生,從警近30年,34歲就成為當時湖南省最年輕的縣級公安局長。2002年至2013年期間先後任職過茶陵縣公安局局長、醴陵市公安局局長、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長、株洲市天元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長;2013年起任株洲市天元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長;2019年12月被查。
他在懺悔錄中説,“我的政治前途沒了,我不願意相信這是真的……”
“我喝酒只喝茅台、五糧液,自從當了縣公安局長後,隨着和個體老闆接觸多,對那些請客吃飯出手大方的老闆很是羨慕,骨子裏對金錢開始有了貪慾……”懺悔錄裏,文樹忠坦言,他思想的退變是從酒桌上開始的。在株洲從事民間高息借貸生意,擁有多家足浴按摩場所的張某是文樹忠在酒桌上結識的“兄弟”,因其出手大方,備受文樹忠青睞。2019年3月,張某的兩家足浴按摩店因涉黃被舉報,負責管轄的天元公安分局局長文樹忠得知消息後未進行查處,反而第一時間向他通風報信,教他如何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而近幾年,在文樹忠的長期“關照”下,公安機關多次行動都未對張某的生意有任何影響,張某也“懂味”的給文樹忠奉送了20餘萬元。
文樹忠好酒嗜酒、只喝高檔酒。與文樹忠共事的多位民警説“他喝酒從未醉過,也從沒醒過”,甚至文樹忠的一位領導與他談話時稱他“是株洲市的茅台一級品酒師”。文樹忠曾因天元公安分局公款購買茅台酒被黨內嚴重警告。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幹部介紹,2017年,天元公安分局以辦公用品、食堂採購的名義,用20多萬公款購買了148瓶茅台酒用於宴請招待,其中不乏15年陳釀茅台,而文樹忠是主要享用者。但黨紀處分沒有讓文樹忠有任何收斂,他喝茅台酒只不過從單位的食堂“轉戰”到了商人的酒桌。
不僅如此,對於如何“安全”的收錢,文樹忠也頗有見解。在醴陵市搞基建的陳某是文樹忠酒桌上結識的又一個“兄弟”。2008年,陳某為在醴陵市公安局看守所建設項目上中標,曾兩次將20萬元現金一次性送給時任醴陵市公安局長文樹忠,文樹忠看了一眼後把錢遞了回去。“他並不是不收,嘴裏反覆的説‘來日方長’、‘細水長流’。”陳某説,他直到第二次送錢時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是暗示他要化整為零,把20萬元拆分多次送給我,這樣不容易引起組織和他人注意。”文樹忠説,陳某領會意思後,以每次1萬的數額,用各種理由把20萬元分作20次送給了他,而陳某也如願承包到了醴陵市公安局看守所和所轄多個派出所的建設項目。
2003年,涉黑涉惡團伙頭目許愛明在茶陵縣投資,時任茶陵縣公安局長的文樹忠為其在縣公安局辦公樓裏免費提供辦公場所,並出面幫其協調銀行貸款。為感謝文樹忠,當年胡冉買房交首付款時,許愛明夫婦給了胡冉5萬元現金。這是胡冉第一次收錢,面對如此“鉅款”,當她誠惶誠恐的告訴文樹忠時,文樹忠卻説“沒事,收下”,也由此默許縱容了妻子胡冉收錢。
胡冉覺得錢存在自己賬户裏不好,怕組織追查,就用自己母親、姐姐等親屬的身份去開銀行卡,用來“安心”存放這些來路不正的錢。“她在我們店裏是絕對的1號VIP客户,消費了幾百萬。”株洲市某美容連鎖會所老闆陳某説,2014年至2019年間,胡冉在他們店裏美容時,一次性刷卡十幾二十萬眼都不眨,最多的一次個人消費直接刷了67萬多元。“從頭到腳,全身但凡能做美容的地方她都做了,有些項目還是從香港派專人帶設備上門服務的。”該店服務員説。
“我一次次帶着炫耀的心情將收受的錢交給胡冉,胡冉明知這些錢來路不正,但也收得高興。”面對夫妻雙雙被審查調查,文樹忠悔悟到:“回頭想想,錢收得再多也沒用,我們現在什麼都沒了。”
據報道,文樹忠“刻意培植親信,想在退休之後還能‘説話有人聽,喝酒有人敬’。”
“我知道他口才很好,就特意辦了一次競爭上崗演講比賽,並提前要他做好充分準備。”文樹忠向專案組交代,在2010年初,醴陵市公安局新組建了巡特警大隊,他有意讓時任板杉派出所教導員唐某擔任該大隊長,因擔心“用人不公”的傳言,文樹忠專門製造機會讓唐某上位。由於準備充分,唐某獲得演講比賽第一名,文樹忠順勢在局黨委會上提出按照比賽名次確定巡特警大隊長人選,唐某如願以償。之後唐某採用“細水長流”的形式給了文樹忠16萬餘元。
據報道,在給文樹忠送錢的人當中不乏有能力之人,甚至有些是曾多次立功受獎的優秀民警。但在當時文樹忠任基層公安局“一把手”期間,由於他的貪婪,許多幹警為獲得提拔重用不得不用錢“鋪路”。在文樹忠手寫十餘頁的行賄人員名單當中,茶陵縣、醴陵市、天元區公安機關裏就有80多人,上到局班子成員,下到所隊長、普通民警,都是他收取紅包的對象。“不送錢根本上不去也挪不動,送了錢,換位子跟換衣服一樣勤快。”在醴陵市公安局,一些民警這樣描述文樹忠任局長時的用人方式。
今年8月,文樹忠被“雙開”。通報稱,文樹忠違反政治紀律,採取串供,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多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參與營利性活動,向管理服務對象放款並收取高額利息;違反生活紀律,家風敗壞,對配偶失管失教;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攬、發包,違規干預執法活動,並涉嫌受賄犯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文樹忠簡歷
文樹忠,男,漢族,1968年6月出生,電大本科學歷,湖南株洲淥口區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年07月至2002年01月,先後任株洲市公安局五科預審員、預審支隊預審科副科長、副科級偵察員、刑偵支隊涉税犯罪案件偵查大隊長、刑偵三大隊大隊長、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經偵支隊副支隊長;
2002年01月至2007年11月,任茶陵縣公安局副處級偵察員、黨組書記、局長;
2007年11月至2012年05月,任醴陵市副縣級幹部,醴陵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05月至2012年11月,任株洲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天元分局局長;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長;
2013年12月,任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天元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9月被查;
2020年8月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