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沒有沿着馬爾薩斯預測的方向發展

歷史沒有沿着馬爾薩斯預測的方向發展,歐洲憑藉財富的不斷積累和糧食的大幅增產,成功實現了人口的高速、持續發展。事實上在其撰寫《人口論》之時,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歐洲能夠維持長達三個世紀的人口持續增長是有其先決條件的,那就是雖然在個別時期、個別地區存在着較為嚴重的食物短缺,但總體來講,歐洲的糧食供應一直跟得上。而生產率的飛速提升,標誌着歐洲歷史出現重大轉折。14世紀歐洲遭遇人口減少的災難之後,在其後100年的時間裏便顯示出復甦跡象,農業生產重回正軌,曾被荒棄的土地再次得到利用。但這次復甦同農業創新關係不大,在這一時期,雖然農業技術進步緩慢且僅限於少數領域,但人口鋭減後留下大量的荒棄的可耕地依然推動農業生產率繼續提高。中世紀的生產方式與習俗難以更改;貨幣則在幾百年後才慢慢瓦解了近乎自給自足的農業社會,並促其發生變革。如果我們看看1800年時的歐洲而非少數幾個提高前輩國家,我們會發現農業同商業一樣,是那時歐洲發展最快的經濟領域。這一時期歐洲的人均糧食產量遠遠高過前300年,因而使其人口總量得以緩慢但持續不斷地增加。農業創新首先是為了適應市場而出現的,而非技術創新的次級產物。起初,在人口密集地區出現的市場充當了農業創新的首要推動力。15世紀的低地國家在密集型農業生產方面處於領先地位,其城鎮也充當了農產品的銷售市場,而後出現的改良灌溉技術又讓人們能夠在優質的草場上養育出更多的動物;波河河谷(PoValley)一帶城鎮密集,充當了意大利地區的農產品銷售市場,並在新作物品種引進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水稻,15世紀從意大利北部傳入歐洲之後,豐富了歐洲人的餐桌。不是所有作物都能在引進之初便受到歐洲人的歡迎,土豆,作為從美洲傳入的具有很高營養價值(當時人們還宣傳其具備壯陽功效,甚至有助於治療疣瘡)的糧食作物,過了整整兩個世紀才被英國人、德國人和法國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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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出現於低地國家的農業創新被後人稱為“近代農業革命”。“農業革命”緩慢外傳,首先到達英格蘭,並在那裏引發一系列新的變革,包括16世紀的圈地牧羊、中世紀的小農土地所有制被土地契約租賃制所取代、更提高前輩的排水技術、圍湖造陸與圍海造陸(比如在荷蘭),等等。英國農業最終以這些變革為基礎,實現了真正的飛躍,實現了以盈餘為目的的農業持續增長。除了擁有上述諸多優勢,英國之所以能夠率先進行農業革命,還因為英國農民比其他各國農民都更樂於進行新技術的學習與創新;1650年以後,英國土地上再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長期戰爭,這對其農業發展來講也是不可估量的財富;農產品的銷售市場也在逐漸發展壯大,農民從此可以輕鬆置換資金以進一步改進技術;新的土地所有制也為那些採用提高前輩農業生產技術的農民獲取長期租賃協議,甚至購回土地所有權打開了一扇大門。同世界其他經濟體相比,英國最早實現了土地的商品化。在18世紀末穀物價格高漲的情況下英國出台了圈地法(EnclosureActs),它保證了農民在放牧、燃料供應等方面有着獲取自身利益的權利,併成為消除土地利用方面諸多束縛的最後一步。19世紀初的英國農業同歐洲大陸國家農業相比,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其中之一便是傳統農民幾乎從不列顛土地上絕跡,歐洲大陸上的農民到此時還或多或少地保有土地權利、土地制度與土地公用等多方面的傳統色彩,農民因此被禁錮在土地之上,而1800年的英國則完全不是這樣,這裏的主要勞動力是僱傭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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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技術進步對英國農業的推動作用並不明顯,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只是偶爾可見。飼養牲畜的農户從來都不是依靠着遺傳學知識獲得成功的,他們所依仗的,是長期以來積累的經驗,這些經驗雖無科學論證,其成果卻是顯著的。牲畜的樣子容貌從這時候開始大為改觀,中世紀飼養在修道院中的羊都是瘦骨嶙峋、背骨突起的,就像那些哥特式的拱形建築;後來逐漸被我們今天所熟悉的肥美羔羊取代,“體型勻稱、皮毛厚實”是18世紀諾福克(Norfolk)一個養殖户口中的祝酒詞。隨着排水技術與圈地技術的不斷進步,中世紀式的開闊土地在英國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壠一壠的田地。到1750年,雖然機器有時候被用於農業生產,但由於大片土地變得容易開發,生產成本也在降低,在18世紀以前,農業機械化似乎都對提高糧食產量沒有太大幫助。不過1800年之後,蒸汽機被廣泛用於機器打穀與犁地,情況才真正有所改變。新的農業生產方式也在向德國和歐洲東部傳播,由於這些地區土地往往比較貧瘠,充分利用任何可能的方法提高產量也就顯得尤為重要。那時的東歐人要想提高農業生產率,最離不開的就是勞動力,因此地主不能允許任何違反莊園規矩的行為出現。在1500年的英格蘭,農奴基本上已經完全被僱傭工人所取代,但在德國和波蘭,農奴制卻在此後的200年間繼續發展壯大。在由莫斯科公國發展而來的俄國也是一樣,農奴在全部人口中的比例不斷增加,國家頒佈的相關法律也對農奴越來越嚴厲,幫助領主更加有力地控制住了生活在其土地上的農民。在歷史中的大多數時候,經濟的發展往往伴隨着社會不同等的加劇,而農奴制也同各個歷史時期、各個地區的非自願勞動力組織形式一樣,是在勞動力有限的情況下實現農業增產的一種方式。慢慢地,東歐與西歐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差別,1500年時社會發展已經處於落後地位的東部地區,隨着時間的流逝越來越落後,其社會與經濟制度直到19世紀仍然沒有出現本質變化。1800年,德國東部地區的農民依然很少有人能夠離開土地到別處謀生,也不能未經領主批准締結婚約,或者在完成佃農義務之前回到自己的小片土地。奧斯曼帝國解體後,很多原屬其治下的地區人口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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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農奴不光要在田地裏勞作,他們,還有他們的妻子兒女,可能還要為領主做各種室內的活計。人們對農業增產的需求當然不是決定農奴制興盛於東歐而消亡於西歐的唯一原因,但無疑是不可忽視的一方面:想要提高土地產值,當然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對農奴施以高壓,其結果便是,一些地區的農民與奴隸幾無二致,波蘭可能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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