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解放軍報
前不久,北部戰區海軍航空兵某旅三級軍士長左照輝因公出差來到青島北站售票廳,鐵路工作人員看到身着作訓服的左照輝後告訴他:“你是現役軍人,可以優先購票。”很快,左照輝買到就近時段的車票,順利踏上歸隊列車。
“穩穩的踏實和滿滿的幸福感!”在連隊組織的一次討論中,左照輝談起對軍人依法優先的體會時感慨地説。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圍繞優撫對象享受公共交通、參觀遊覽等優待作出兩個層面的規定,既有對現行法規政策的系統歸納和法律確認,又結合社會發展和官兵期盼作出調整充實,涉及面廣、影響範圍大,進一步明確了國家和社會保障責任。軍人出行被賦予依法優先的權益,充分彰顯了國家和社會對軍人職業的尊崇。
便利的是出行,温暖的是兵心。前不久,該旅幹部李恆宇結束休假歸隊後,向戰友分享了自己在返程中感受到的軍人依法優先的光榮:凡持證進站軍人,均可享受優先購票、車票退改簽、行李託運等多種服務;候車室內設有軍人候車專區,還提供茶水、手機充電等服務。“不僅出行更加便利,心裏更是暖暖的。”他説。
“以前去車站取票時,軍人窗口也排滿了人。看着‘軍人優先’標識牌,心裏難免有些糾結,也不好意思插隊。”談及依法優先帶來的新變化,該旅幹部季松同樣感觸頗深,“有了法律法規的堅實保障,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都有專門的軍人窗口和通道,軍人依法優先已經全面落到實處。”
“如今,軍人依法優先越來越成為軍地共識。”該旅領導告訴筆者,官兵在享受依法優先權益的同時,更加認識到肩上的使命與責任重大,更自覺地投身到練兵備戰之中。
福利待遇落實落地,激發官兵精武熱情。前不久,該旅官兵赴陌生地域執行駐訓任務,面對繁重任務,官兵們沒有一人叫苦叫累,始終保持昂揚士氣和旺盛鬥志。
【政策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軍人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以及與其隨同出行的家屬,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以及民航班機享受優先購票、優先乘車(船、機)等服務,殘疾軍人享受票價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