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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摩天大樓》講述了一場頗具懸疑色彩的兇殺案。通過八個人物篇章展現了整棟大樓里人物之間匪夷所思的人際關係和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中,葉美麗這一人物讓觀眾動容,同時也為她的結局感到惋惜和疑惑。今天青小法就來説説葉美麗篇中的法律問題。
本文作者:周星茹 上海青浦法院 商事審判庭 法官助理
1、 鍾美寶姐弟能否被收養?
鍾美寶和顏俊是同母異父的姐弟,鍾美寶生父從她出生起就消失了,母親鍾潔嫁給了繼父顏永原並生下了弟弟顏俊。葉美麗是鍾潔的好友,在鍾潔消失後想要收養鍾美寶和顏俊姐弟。此時鐘美寶已滿十四周歲,顏俊未滿十四周歲。
新舊法條對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法》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相較於《收養法》的規定,《民法典》刪除了“不滿十四周歲”這一限制條件,擴大了救濟範圍。從劇情來看:
1.鍾美寶姐弟的父母並未全部死亡,不屬於喪失父母的孤兒;
2.鍾美寶姐弟的父母明確,也不存在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情況;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通常是指生父母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被限制或剝奪人生自由,以及本身生活不能自理等情況,鍾美寶姐弟的生父母並不存在上述這些特殊困難。
因此,鍾美寶姐弟是不符合被收養的條件的。
2、葉美麗是否符合收養人的條件?
醫院工作期間,單身的葉美麗與多次前來看病的鐘潔認識併成為好友,時常一起照顧鍾美寶姐弟。劇中未對葉美麗年齡詳細介紹,假設其與鍾潔年齡相仿三十週歲左右。是否符合收養條件?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週歲。
《收養法》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週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收養法》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劇中,葉美麗單身無子女,同時是一名醫生,有穩定的收入和較好的教育背景,符合前四個條件,若其已滿三十週歲則也符合第五個條件。
但相較於《收養法》,《民法典》擴大了“年齡差要求”的適用範圍,開始注重對未成年男性的保護。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還需要滿足年齡要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劇中,葉美麗無配偶,年齡在三十週歲左右,與鍾美寶的弟弟顏俊不滿足法律規定中的“年齡差要求”。因此,葉美麗無法收養顏俊。
3、 葉美麗是否構成拐賣兒童罪?
葉美麗與鍾潔母子三人本來想遠走他鄉逃離顏永原的魔爪。但鍾潔突然死亡,鍾美寶失蹤,於是葉美麗獨自帶着顏俊生活,並悉心養育他長大並將他培養成一個天才鋼琴家。最終因為被顏永原舉報,葉美麗被判拐賣兒童罪入獄。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構成拐賣兒童罪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以出賣為目的”的直接故意。劇中,葉美麗出於善意想要好好地養育好友鍾潔之子,也是出於對未成年顏俊的一種保護,並沒有出賣顏俊的目的。
另外,構成此罪行為人還需要實施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劇中,葉美麗顯然沒有收買、販賣、接送、中轉的行為,顏俊是出於自願與葉美麗一起生活。因此,葉美麗的行為不符合此罪的構成要件,不應認定為拐賣兒童罪。
一座大樓
隱藏着多少秘密
希望不再有下一個鍾美寶出現
也希望人性的光、法律的劍
可以驅散生活中的罪與惡
可以讓彼此更加強大
來源|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作者: 周星茹
責任編輯 | 張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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