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編造謠言!擅自外出!謊稱被防疫工作人員毆打!辱罵流調人員!行拘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辱罵、阻礙疫情流調人員工作 ,保定清苑區一男子被拘留

當前,清苑區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全區各界幹部羣眾攜手同心、共同戰“疫”。但仍有個別人員任性妄為、無視法規,最終為一時衝動付出嚴重代價。

2022年3月11日下午,清苑區冉莊鎮大張莊村張某某,在清苑區疫情防控辦工作人員對其進行電話核實人員信息和確認其人員行程時,張某某多次對防控辦工作人員進行辱罵,造成嚴重影響。

接警後,冉莊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調查,依法將違法嫌疑人張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詢問,張某某對其辱罵疫情防控辦工作人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2022年3月12日,清苑區公安分局將涉嫌尋釁滋事的張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公安機關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當前,國內疫情呈多點散發態勢,疫情防控不容絲毫閃失。請大家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配合防控工作人員開展證件信息查驗,行程軌跡查詢等工作。對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編造謠言!擅自外出!謊稱被防疫工作人員毆打!清河3人被行政拘留!

警情通報

(一)2022年3月9日,清河縣網民韓某編造我縣流調病例之間有特殊關係謠言信息發佈到微信羣,被網民轉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清河縣公安局決定對韓某行政拘留10日。

(二)2022年3月10日,清河縣殷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擅自外出,造成疫情擴散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清河縣公安局決定對殷某行政拘留5日。

(三)2022年3月11日,清河縣簡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執意外出不聽勸阻,多次撥打舉報電話謊稱被防疫工作人員毆打,涉嫌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清河縣公安局決定對簡某行政拘留10日。

清河縣公安局

2022年3月11日

(清苑公安、清河警方 燕都融媒體記者田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