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羣眾舉報保定唐縣接送學生的車輛存在超員,保定公安交警立即行動,組織警力對違法車輛進行查處。
6月18日下午,保定公安交警唐縣大隊民警在羣眾提供線索的路段進行巡邏,17時45分左右,執勤交警發現一輛涉嫌超員的白色麪包車,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2人,超員5人。為了多裝人,該車後座還被拆除,擅自改變了車輛有關參數。
18時18分,民警又發現一輛銀灰色麪包車行駛而來,該車和羣眾舉報的車輛多項信息相符,民警立即將其攔停。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1人,超員4人。隨後,警方對超員學生進行了安全轉運。
兩輛麪包車駕駛人因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超員,交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7分和250元處罰,此外白色麪包車駕駛人因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再被處以500元罰款。
無獨有偶,邯鄲、張家口也分別查處了超員車輛。
6月23日18時25分許,邯鄲市漳河園區大隊三中隊民警執勤中發現一輛小轎車後排人影密密麻麻,要求清點車內人員數量,結果發現小轎車後排竟然擠了6個人,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核查。經過現場清點,該車核載5人,實載8人,其中4名是兒童。經瞭解,車內乘客都是親屬,這次是出來遊玩,由於小孩較多,貪圖方便省事,所以就擠在一輛車裏。
執勤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要求其聯繫車輛將超出人員安全轉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門對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記6分的處罰。
6月4日下午16時許,張家口張北縣公安交警大隊民警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核載7人的麪包車內竟足足擠了12人,超員5人,超員率達到71%。而且,麪包車後排的座椅均被拆除,並由未固定的長條木凳取代,車廂內還到處堆放着框子、金屬工具,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將會威脅到乘車人員的生命安全。
據悉,該車拉載的都是本地的務工人員,為趕時間務工掙錢,便沒有考慮乘坐超員車輛的危險性。
在檢查過程中,麪包車駕駛員未能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駕駛人郭某某三項違法行為合併予以800元罰款,記8分的處罰,並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狀。隨即,執勤交警協助麪包車駕駛人聯繫轉運車輛,將乘車人員進行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