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劉晶瑤)8月5日,新華每日電訊微信公號刊發題為《指摘被男友殺害女生私生活,是要給犯罪找正當性嗎?》的評論。
8月4日晚的一則警方通報,讓關注“南京女大學生雲南失聯”事件的人倍感震驚。警方查明,李某月已於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謀,誘騙至郊外山林中殺害並埋屍。然而,比女孩被埋屍荒野更讓人心寒的是,某些網民在討論案件時流露的惡意。
死者父親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女兒跟男友“是在地鐵上認識的”,於是有網民指責受害人“交友比較隨便”;有媒體報道提到“兩人同居後經常吵架”,有網民則批評“剛畢業就同居,不檢點”;還有人對受害人在社交賬號發佈的生活照評頭論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隨便……
近些年,幾乎每次出現女性受侵害案件,網上都會湧現針對受害者的批評。這些言論,其實是在有意無意給犯罪分子的惡行尋找合理性解釋。女性被性侵,網民問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過於暴露”,潛台詞無非是説“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責任”。此等邏輯,何其荒謬!
然而,這並非孤例。此前,福州一位22歲的女生疑遭前男友曝私照自殺,有些網友竟將矛頭指向受害者,説她被偷拍私照是“行為放蕩”“咎由自取”;在前不久的杭州殺妻案中,有不少人一開始就不懷好意地推測,當事人離奇失蹤是與情人私奔了……這些對女性的惡意言論,是對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傷害。
無論是網上惡意造“梗”,諸如“化糞池警告”“不聽話兩噸水解決一切問題”“杭州同款絞肉機”“來自男友的失聯警告”,還是對女性受害者充滿惡意的指責,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傷口撒鹽。
對女性受害者的惡意指責,不僅會加劇女性對兩性關係的恐懼,更可能在某些人心裏埋下罪惡的種子,用仇恨和敵意去對待他人。
一個正常社會,應該有基本的是非觀、正義觀。每個人在面對極端個案時,應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現與人為善的一面,警惕惡語相向成為通過網絡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兇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