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羅列9種,在我們身邊極為常見的駕駛“惡習”,這不僅是為了給大家提個醒,更重要的是,這些行為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都被列入了扣分項目。希望大家在日後的開車過程中能引起重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1、右轉彎、過人行橫道線未減速、停車和避讓行人——扣3分
右轉彎或過人行道不讓行人,這是小編首要指出的不良駕駛行為。這樣做不但不利於提高通行效率,更容易激化行人與駕駛者之間的矛盾,同時還埋下了事故的隱患,對此,小編覺得最穩妥的辦法就是當看見有人過人行橫道線的時候,你把車輛完全停穩,等人走完了再開動, 別用低速去逼行人。另外,在你等行人先行的時候,有可能會遇到少數不文明司機在後面按喇叭催促你,小編的建議是“別理他!”
2、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扣3分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規定,一次扣3分。這一行為比較 多的發生在早晚高峯和車流量較大的路口,而且不少左轉車輛的司機會把車距壓縮的非常近,角度也越轉越小。造成的結果就是影響了相對方向行駛的直行車輛正常 通行,這樣做不能提高路口的通行速度,甚至還有事故發生。
3、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不讓左轉車先行——扣3分
相比上面提到的兩個交通違法行為,很多時候駕駛者是明知故犯,而“右轉車不讓左轉車”這一行為屬於交通違法,甚至部分司機都根本不知道。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屬於不按規定讓行,一次扣3分。在此,小編提醒大家以後要注意了!
4、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扣3分
不按規定超車和逆向行駛,也同樣違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規定,一次扣3分。 不按規定超車主要有兩種比較有代表性的違法行為:第一種是越過中央實線逆向超車,第二種就是佔用非機動車道從右側超車。不管是哪種行為,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那麼何時可以超車?首先要看道路中間的劃線,如果是實線,不管是白色還是黃色,都表示不允許超車。只有路中間劃的是虛線,且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借用對向車道進行超車。
5、未給特殊車輛讓行——扣3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規定,如果前方車輛未給予讓行,也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條例,算是不按規定讓行,扣3分。
給救護車、消防車和警車讓行,國內絕大部分駕駛者在這方面的意識都不強,甚至還有少數素質差的司機會故意阻擋這些特殊車輛,這一行為,將會受到扣3分的處罰。
6、堵車亂插隊、強佔對向車道——扣2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規定,一次扣2 分。堵車亂插隊就是我們常説的“加塞”,這也是目前國內很普遍的一種交通頑疾,駕照新規定正式執行之後,執法力度也會進一步加強。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情況,如:出小區的車輛為了併入主路而堵住對向車道的情況,也因“佔用對面車道”的規定,被扣2分。
7、開車亂扔垃圾——扣2分
如果你認為開車時向車外扔垃圾或者煙頭的行為頂多是道德素質的問題,還不構成違法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如果您開車時向窗外亂扔垃圾,將被扣2分。
8、開車打電話——扣2分
開車打電話這個行為的危害性有多大,小編不用再多做介紹了吧。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對“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 駛”類似的行為也有明確規定,扣2分。在原來,這一違法行為由於取證比較困難,因此處罰力度不強。而現在,不少地方已經開始試點使用高清攝像頭對開車打電話的行為進行拍照取證,除了會罰200元外,還扣2分。
9、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扣1分
違反規定使用燈光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不正確使用遠光和變道不打轉向燈,其中有關不正確使用遠光我們有過詳細介紹文章,並把這個行為定性成“謀殺”。在 開着遠光燈會車時,駕駛者根本看不清路中間的行人,極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這一行為,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會按照“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 用燈光”的規定,予以扣1分的處罰。
小編提醒:
希望大家能遵守交通規則,時刻提醒自己做個守規矩的好公民。為了你的安全也為了大家的平安。畢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