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候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區

中新社澳門3月8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簡稱選管會)主席唐曉峯8日表示,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必須聲明擁護澳門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否則選管會可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選管會當天舉行會議,研究有關選舉事宜。唐曉峯會後表示,行政長官已通過行政命令訂定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日為9月12日。選管會按選舉日期並根據選舉法相關規定,編排選舉日程表,讓各項選務工作有序開展。

根據選舉日程表,選管會於3月11日起提供《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有意者須於6月15日前提交該申請表,以確認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選管會最遲於7月20日公佈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並於翌日通過抽籤確定候選名單在選票上的排序;而競選活動宣傳期由8月28日至9月10日;9月12日投票後,最遲於9月27日在特區公報公佈選舉結果。

唐曉峯稱,為了打擊賄選等違法行為,選管會與廉政公署達成共識,將於3月9日開通一個共同的投訴舉報熱線及網上平台,24小時運作,以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和廉潔。

關於候選人資格的問題,唐曉峯表示,候選人必須聲明擁護澳門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否則選管會可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倘若有關人士不服選管會的決定,可依照選舉法相關規定向澳門特區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第七屆立法會維持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直選議員14名,間選議員12名和官委議員7名。另外,本屆已登記的立法會選民有325180人,可以參加間選的有效法人選民為813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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