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説法(微信號:cctvjrsf)
“
我堅決要離婚
哪怕我這一輩子單身
我都不會再跟他在一起
”
“糊里糊塗地懷孕了”
72歲的李銀華是個地道的農民。早些年因為家裏沒錢,所以一直沒有娶妻生子。41歲那年,李銀華抱養了一個女孩,給她取名為李興洪。
李興洪讀了5年書之後,就輟學了。2004年8月,17歲的她經人介紹,認識了29歲的羅永其。
羅永其與李興洪都是四川敍永人,只是不在一個鄉鎮。那時,羅永其在成都打工,是一名保安。
互有好感的兩人準備交往下去。幾天之後,李興洪就跟着羅永其去了成都。兩個月後,李興洪懷孕了。
懷孕後的李興洪回到老家敍永待產。2005年6月,兒子出生了,李興洪給他取名為羅鋼(化名)。
兒子出生後,羅永其從成都回到了家中,兩個人準備結婚。因為拿不出聘禮,羅永其就做了李興洪家的上門女婿。那時的李興洪還不到結婚的法定年齡,因此兩人只是舉行了婚禮,沒有領取結婚證。2009年6月,二兒子羅豪(化名)出生後,李興洪和羅永其才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
一家人的日子雖不富裕,但也算和睦。然而,2014年10月,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改變了這個家庭的命運。
2014年10月25日,羅永其接到村上的電話,對方説孩子的一個補助下來了,需要羅永其去辦手續。
這場車禍導致羅永其右腿截肢。
當地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騎着二輪摩托車的羅永其被同向行駛的車輛剮蹭,車輛右前輪碾軋羅永其,造成車輛損壞、羅永其受傷。羅永其不負此次事故責任,對方負全責。
出院後不久,羅永其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瀘州科正司法鑑定中心將羅永其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損傷評定為五級和八級傷殘,需要安裝假肢和後續治療費用。
拿到這個司法鑑定意見後,羅永其將肇事方告上了法庭。最終,他拿到了賠償款。
羅永其失去右腿後,賺錢的重擔就落在了李興洪的肩上。為了生活方便,一家人在敍永縣城租了房子。李興洪進了一家建築工地當小工,每天做一些搬磚、抬水泥等的重體力活。
李興洪説,自從羅永其出了車禍,他就變得疑神疑鬼,整天懷疑她在外面勾搭別人。
疑神疑鬼
那段時間,李興洪頻繁換工作。她説,每份工作做不了多久,羅永其就會找上門來,跟老闆吵鬧,逼迫她辭職。羅永其表示,李興洪頻繁換工作與他無關,他只去鬧過一次,是他察覺到李興洪與某個男的關係不正常才去的。
夫妻間無休止的猜疑和爭吵使得羅永其與岳父李銀華也產生了矛盾。鬧過幾回後,李銀華去了養老院。
李興洪説,除了疑神疑鬼,羅永其還將車禍賠償款揣進了自己的腰包,一分錢都不肯往外拿,除此之外,羅永其還有家庭暴力,但看在兩個孩子的份上,她忍了下來。
請求離婚
2016年4月,一件小事徹底引爆了夫妻矛盾。
離開敍永的李興洪去了上海。臨走之前,她給鄉下家裏的兩個孩子買了米跟菜,還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結果,剛到上海,李興洪就接到了大兒子羅鋼的電話。羅鋼説,父親羅永其把剛買的米拿走了。
那時,羅永其還租住在敍永縣城。有人提醒過李興洪,羅永其在外面有人了,但李興洪表示,他們兩個人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所以她懶得管這件事,她早已下定決心要離婚。
2018年11月,李興洪回到敍永,她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狀,請求法院判令她與羅永其離婚。因為孩子還小,綜合考量之後,2019年2月,敍永縣人民法院駁回了李興洪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予離婚。
8個月後,李興洪再次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還是請求法院判決她與羅永其離婚。
兄弟倆相依為命
當承辦法官趕到羅永其家送傳票時,卻發現家裏沒人。鄰居説羅永其平時住在縣城裏,很少回家。
承辦法官第二次去的時候,家裏就只有小兒子羅豪。法官看到,家裏的環境很糟糕。
法官瞭解到,2016年李興洪離開敍永去了上海之後,羅永其很少回家,家裏就只有羅鋼和羅豪兩兄弟。那一年,羅鋼11歲,羅豪7歲。
雖然遠在上海,但只要接到孩子的電話,説家裏缺什麼了,李興洪就會委託朋友送過去。
那時,羅鋼和羅豪還在上小學。每天早上洗漱完畢後,兄弟倆都要走山路去學校讀書,單程就要四五十分鐘,不吃早飯,晚飯回家自己做。鄰居有時候看不下去也會讓兩個孩子去家裏吃飯。
2018年9月,哥哥羅鋼上了初中,開始住校,一週回來一次。弟弟羅豪就自己洗衣服、做飯,基本上是一個人生活。
學校的老師説,羅豪放學後經常跑到同學的家裏住。同學的家長不反對,但他們覺得羅豪還那麼小,總要跟父母説一聲,可他們怎麼都聯繫不上羅豪的父母,只好求助於老師。
撫養權到底歸誰
2020年5月27日,敍永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李婧玥對此案進行了背靠背的調解,協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李興洪表示,兩個孩子可以跟自己生活,但羅永其每月要支付1500元的撫養費,反過來也是一樣,兩個孩子跟羅永其生活,自己也會支付每月1500元的撫養費。
與李興洪談完,李婧玥等人開始做羅永其的工作。此時,羅永其提出了一個新想法。他提出,自己右腿截肢,喪失了勞動能力,想要離婚,李興洪必須給他一筆撫養費。
通過反覆做工作,羅永其放棄了這一想法,可同時,他又表示,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給李興洪可以,但每個月1500元的撫養費他負擔不起。
李婧玥等人只好改變最初的調解方案,準備把孩子的撫養權交給羅永其。
調解過程中,羅永其提出這樣一個方案,就是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歸他,李興洪承擔兩個孩子的教育費和每月1000元的撫養費。李興洪對這個方案沒有異議,她只是有一個顧慮。
幾輪拉鋸後,李興洪與羅永其在孩子的撫養權上終於達成了一致:大兒子羅鋼由羅永其撫養,小兒子羅豪由李興洪撫養。考慮到羅豪還在當地讀書,因此小兒子還是跟父親羅永其一起生活,李興洪每月支付500元的撫養費。此外,兩個孩子的教育費和醫療費,李興洪也主動攬了過去。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增設了離婚冷靜期,那麼立法時為什麼要增加這個條款呢?
A1:這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專設了離婚冷靜期制度,就是説在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情況下,自提交離婚申請之日起,滿30日才能申請發給離婚證,這個30日就是冷靜期。按照立法機關的説明,它是為了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避免衝動離婚、激情離婚。
Q2:本案判決沒有準許雙方離婚,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考量呢?
A2: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官應該遵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司法解釋的精神,主要考慮婚姻基礎、夫妻雙方有無和好的可能,這是一個綜合性的判斷,最終做出了不予判決離婚的裁判也是與離婚冷靜期類似,要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
Q3:羅永其因為車禍喪失勞動能力,這種情況在離婚的時候需不需要特別考慮?
A3:如果法院認定雙方應當離婚,一方有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情形,可以考慮《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規定的離婚經濟幫助制度。按照本條規定,在一方有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Q4:如何看待夫妻因為鬧矛盾都不管孩子?
A4: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三方面的義務。本案中,當事人因為夫妻之間的矛盾而不管不問孩子,實際上違反了這一義務。從《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來看,這種情況下,父母所在單位、居委會或者村委會應當勸誡或者制止,如果勸誡、制止沒有作用的話,可能就要啓動取消監護人資格這樣的法律程序,由法院再另行指定監護人。
Q5:一般遇到什麼樣的特殊情況,才可以剝奪父母的監護權?
A5:《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主要規定了三種很嚴重的情形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第一種是嚴重侵害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比如説監護人出賣被監護人、虐待被監護人、教唆被監護人實施犯罪行為等等。第二種是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使得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第三種是監護人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不願意把監護職責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別讓孩子成為婚姻的犧牲品
編輯 | 李雙(實習)
維護 | 黎意
主編 | 王秀敏
案件來源 |《今日説法》節目《苦澀的婚姻(上、下)》
記者 | 劉文臣 郭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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