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嘉定法院司法責任考評督導委員會成立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綜合

編者按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 提升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的實施意見》,從4方面切入,系統集成、重點推進12項改革機制和舉措,確定了34項具體任務分解。其中,組建司法責任考評督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督導委),落實司法責任評查機制是一項重要工作。1月18日,嘉定法院督導委正式成立, 由職能部門委員、法官代表委員和外部特邀督導員等18人組成,主要承擔案件質量評查、“四類案件”研判、司法責任評定、長期未結案件督導、法官權益保障等審判監督和管理工作,旨在通過健全定責、明責、履責、考責、追責的責任體系,促進權責清單、責任認定、績效考核、法官懲戒、員額退出等機制系統集成、協同推進。

1月18日下午,嘉定法院召開司法責任考評督導委員會成立儀式,市高院研究室主任鄭天衣,嘉定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第五檢察部主任王春麗,嘉定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委(監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員李燕,嘉定法院全體黨組成員,全體督導委成員、督導辦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及部分專業人才庫調研骨幹出席會議,會議由嘉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滕繼紅主持。

會上,嘉定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雁宣讀督導委委員名單。

嘉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顧全為督導委委員頒發聘書。

嘉定法院嶽華委員、嘉定檢察院王春麗主任分別作為法官代表委員和特邀督導員代表交流發言。

會上,市高院鄭天衣主任充分肯定了嘉定法院成立督導委的重要意義,並就督導委成立後的工作提出三點意見:

01

進一步在健全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上做出新的探索

系統整合“人”“案”“程序”三要素,重點研究對“四類案件”的研判和預警。

02

進一步在健全完善審判權力監督管理上做出新的探索

藉助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涵蓋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監督模式,促進審判權力規範化運行。

03

進一步在提升審判質量、促進適法統一上做出新的探索

加強適法統一工作力度,用人民羣眾可感受的方式實現司法公正。

此外,鄭天衣主任也就類案辦案要件指南、調研和案例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嘉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顧全指出了督導委的重要意義和使命擔當,就督導委下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

01

提高站位,不斷增強判斷力

督導委要秉持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的公心,要與院黨組、審委會、院庭長在審判監督管理、重大決策推進落實方面統一思想、同頻共振;要全面準確把握司法責任體系的內涵,把落實司法責任制體現在服務大局和提升人民羣眾滿意度上。

02

恪盡職守,不斷增強領悟力

要善於擔當作為,盡責履職,堅持主客觀相適應、責權利相統一;要善於防微杜漸,舉一反三,堅持“治已病”與“治未病”相結合、“時度效”相統一;要善於保持定力,剛柔並濟,堅持嚴格審判責任與強化履職保障並重。

03

完善機制,不斷增強執行力

要確保工作例會、事項協商、評查定責等全程留痕;要堅持與時俱進,完善幹警司法行為的工作指引,推進督導委的實體化運作;要加強跟蹤問效,對各部門及個人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確保落地見效。

下一步,嘉定法院將結合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全力推進《實施意見》明確的各項任務,探索建立“四類案件”預警提示平台,從事後監管向事前、事中轉移,通過“專業法官會議”“審判質效講評例會”“審判委員會會議”三級平台,考評督導委員會、審委會、黨組三級組織傳導責任壓力,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形成明確的工作導向和指引,確保責任履行標準化、可倒查、能獎懲,防止司法責任制“空轉”,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範,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

文字:魏濛濛

照片:蔣凱雯

編輯:王 鑫

【來源:上海嘉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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