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全生產上緊發條

  2月1日起,《山西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施行,將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制推行至更多高危行業。《規定》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職責清單,並要求其掌握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安全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分析預判能力、安全決策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置指揮能力。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為能源大省,山西近年來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連續14年將安全生產作為一號文件印發。對於2022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山西省以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以責任落實為關鍵,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主線,以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在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着力夯實基層基礎,強基固本提升保障水平。此次在高危行業領域推行安全生產考核記分,正是其推動責任層層壓實、壓力層層傳導的有力之舉。

  提高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與能力,是打通安全責任落實“最後一公里”的關鍵環節,有助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安全責任全方位、全鏈條壓實。山西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但整體上仍處於爬坡過坎期和瓶頸制約期,依然面臨嚴峻挑戰,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更是責無旁貸。儘管如此,仍有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存在責任意識不到位的問題,導致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出現事故。在山西對全省煤礦礦長實行安全生產考核記分中,自2019年7月至2021年11月,有超過60名煤礦礦長因年度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以上,被責令調離礦長崗位。

  説教千遍,不如問責一遍。要從嚴高舉“問責戒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真正讓制度“長牙”,讓措施“帶電”,毫不客氣地把不履責、不盡責、不負責的部門和人員揪出來。刀刃向內,不折不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就是要讓安全生產固化於腦,銘記於心。只有不斷擰緊責任“螺絲”,上緊安全“發條”,築起安全屏障,才能為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紅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57 字。

轉載請註明: 為安全生產上緊發條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