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評殘被要求“本人到”,後續來了

  澎湃新聞高級記者 陳伊萍 資深記者 朱奕奕

  上海將對明確診斷為“植物人”且有辦理殘疾人證意願人員,提供“上門評殘”服務。

  10月20日,一則“傷殘等級鑑定需要植物人本人親自到指定醫院”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據其他媒體報道,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腦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沒有任何行為能力,由於治療費用高昂家屬準備申請辦理殘疾證以期獲得部分費用補助。然而,家屬申請傷殘鑑定證明時卻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儘管多次向街道及楊浦區殘聯反映申請者難以行動、救護車費用高昂等情況,但最終家屬張阿姨只能請人幫助將丈夫從新華醫院抱到楊浦區中心醫院完成了鑑定,給家屬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當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致電上海市楊浦區衞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楊浦區內僅有兩家殘聯指定的鑑定機構,楊浦區中心醫院是其中一家。該負責人透露,按照現有的流程,殘疾人或其家屬需要到所在街道提出申請,由街道反饋至殘聯,待殘聯審批後再通過街道辦事處將殘疾等級評定表發放至申請者,並需要申請人前往指定機構進行鑑定。

  而按照該流程,作為執行機構的楊浦區中心醫院只能在院內進行鑑定及相關數據錄入,無法進行上門服務。該負責人也表示,這項流程是為了規避一部分作假冒領,當天下午楊浦區殘聯表示已將該事件向市殘聯反饋。

  不少網友也在評論中留言分享了自己的經歷,一位網友説“家裏人因為患病癱瘓在牀,申請評殘,因為必須本人到場,能諮詢請求的地方都去過了,全身管子實在折騰不起,一句話我們按規定辦事,無奈放棄。直至過世,老人都覺得沒評到殘,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助拖累家裏而抱憾。”

  記者在查閲相關政策文件時發現,據《上海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章預約與殘疾評定第十五條規定,指定醫院在核實申請人身份後對其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錄入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信息系統 (以下簡稱殘聯信息系統),由兩名評定醫生確認後形成電子評定表,加簽指定醫院電子簽名,並在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電子評定表提交區殘聯。

  該規定並未要求一定要申請人本人到場,然而在此前媒體報道中受訪者提供的預約單上卻顯示,“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殘疾評定所需病史材料按預約時間至預約醫院進行殘疾評定。”

  對於這項與細則並不完全一致的“預約單要求”,上海市殘聯如何回應?當天下午,記者致電上海市殘聯,上海市殘聯宣傳部門表示,目前的規定是申請者本人必須到鑑定機構,市殘聯業務部門正在積極協調,因為在殘疾人評定過程中涉及多方溝通,相關情況都在協調中,將繼續跟進後續情況。

  10月23日上午,針對近日市民關注的“植物人”需由家人陪護前往指定醫院進行殘疾評定的問題,上海市殘聯、市衞生健康委表示,自即日起,為本市行動特別困難人員殘疾評定提供多項便利服務:

  對於行動特別困難人員提出殘疾人證申領的,各區殘聯、區衞健委、指定評殘醫院及相關街鎮、社區建立溝通聯動機制。社區受理窗口及時將行動特別困難人員申請情況反饋至街鎮殘聯,經上門複核情況後報區殘聯。如有殘疾評定預約的,各區殘聯彙總後,告知區衞健委及指定醫院,協同做好便利服務預案。

  有條件的地區可為有特殊需求的申請人提供便利服務。可以上門取件,提供“代跑”“代辦”;社區受理窗口配備在線手語翻譯設備,方便聾人辦理業務;安排志願者陪同盲人等到指定醫院參加評定等。

  上海市殘聯、市衞生健康委儘快研究制定上海市開展為行動特別困難人員提供殘疾評定上門服務措施,明確實施範圍、工作方式、工作流程,逐步形成定點評殘、上門評殘、線上評殘“三結合”服務模式。

  接下來,對明確診斷為“植物人”且有辦理殘疾人證意願人員,提供“上門評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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