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12月29日電 (記者 陳悦)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9日駁回3個社會組織訴稱華文小學和泰米爾文小學違反聯邦憲法的申請,認為多源流學校使用母語教學符合該國聯邦憲法。
此案由半島馬來學生聯盟等3個社會組織發起訴訟;馬來西亞教育部長、馬來西亞政府以及馬來西亞多個政黨和社會組織出任答辯方。
承審法官在聽取了訴辯雙方陳辭後,於29日做出判決,認為馬來西亞在獨立時已確認保障多源流學校,多源流學校存在不違反馬來西亞聯邦憲法。根據馬來西亞聯邦憲法規定,馬來文為國語,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他人使用(除官方用途)、教導或學習其他語言。
馬來西亞華人公會、民政黨、民主行動黨等朝野政黨負責人及多個社會組織在宣判後都發表聲明,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
起訴方律師則稱起訴方將提出上訴。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總會總會長吳添泉對其堅持上訴表示遺憾並呼籲尊重憲法規定、維護全民團結。
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馬來西亞約有1300所華文小學;截至2019年,泰米爾文小學約有500多所。近年來,該國多源流學校學生來源日益多元化。根據馬來西亞華校教師總會的統計,在2020年,全國華文小學有五分之一學生為非華裔,佔比較2010年提升近一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