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辦婚事,按照傳統習俗確需給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禮、禮金,彩禮的標準和禮金的種類、標準應當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相關規定。”今年5月1日起,《涼山彝族自治州移風易俗條例》正式施行,其中對遏制“高額彩禮”等陋習作出了明確規定。專門將移風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規層面,在四川也尚屬首例。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近日,涼山州民政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涼山州治理高價彩禮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其中規定涼山州婚嫁彩禮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舅舅、叔叔、兄弟、媒人等各類婚嫁民俗禮金合計不得超過1萬元。
↑資料圖 圖據@西昌發佈
涼山州治理高價彩禮
16個部門聯合發文
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涼山彝族自治州移風易俗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出台的背後,經過長達四年的“醖釀”。涼山州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韓嘎拉坡介紹,“我們組成調研團隊深入到涼山17縣(市)調研,當時有羣眾反映,在農村娶個媳婦要給20萬元彩禮,對於家庭來説,是不小的經濟負擔。我們共收到341條意見和建議,其中採納156條,從動議到該條例頒佈,前後花了四年時間。”
《條例》規定,自覺抵制高額彩禮、奢侈婚禮;抵制大操大辦、鋪張浪費、攀比擺闊、低俗婚鬧等不良風氣;操辦婚事,按照傳統習俗確需給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禮、禮金,彩禮的標準和禮金的種類、標準應當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相關規定。
6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涼山州相關部門獲悉,5月31日,涼山州民政局等16個部門聯合印發《涼山州治理高價彩禮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導則》, 對治理高價彩禮工作進行了細化。
規定彩禮最高不超10萬
黨員幹部帶頭落實
《導則》規定,領導幹部、黨員、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村組幹部及其他財政供養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範人物、社會公眾人物要帶頭遵守《涼山彝族自治州移風易俗條例》和本人所在村(社區)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倡樹新風、婚事新辦、喪事簡辦、餘事不辦,自覺參與監督與被監督,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導則》明確規定,領導幹部、黨員、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村組幹部及財政供養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要帶頭嚴格執行規定的彩禮標準上限,涼山州婚嫁彩禮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原婚嫁彩禮標準低於10萬元的縣(市)或地方嚴格按之前的規定執行 ),舅舅、叔叔、兄弟、媒人等各類婚嫁民俗禮金合計不得超過1萬元。
同時,向所在黨組織、單位和村(社區)的紀檢監察部門或監督管理機構做出抵制高價彩禮深化移風易俗承諾,並嚴格落實彩禮報備制度,縣級及以上領導幹部要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上進行填報,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要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上進行説明。
“要帶頭教育約束子女和親屬不給與、收受、索要超規定標準的彩禮和超常規人情往來的隨禮;帶頭抵制高額隨禮、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等行為……”《導則》表示,領導幹部、黨員、公職人員、財政供養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違反相關公約和承諾時,由所在單位或鄉村書面移送同級紀委監委、組織部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送司法處理。
村民要嚴格遵守村規民約
屢教不改納入“紅黑榜”
《導則》明確,村(社區)要全覆蓋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將《條例》有關規定、抵制高價彩禮深化移風易俗相關內容、婚嫁彩禮和人情隨禮標準等按制訂程序納入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並嚴格遵守執行。縣(市)要加大對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制訂執行的指導監督力度,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備案審查責任制。
村(居)民要嚴格按照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要求,簽訂抵制高價彩禮深化移風易俗承諾書,不舉辦喬遷、履新、出國(境)、滿月、慶生、升學(留學)、開業慶典等巧立名目的各類收禮性宴請,嚴格執行彩禮、宴席、接送親等在鄉鎮(街道)集中報備和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制度,不得因婚姻糾紛索要超出判決或高於報備彩禮的金額。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在不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將遵守移風易俗相關情況作為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等事項的評定依據和推薦條件。對已享受優惠政策後違反本規定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可視具體情節取消或者限制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嚴禁黨員幹部利用治理高價彩禮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
包村(社區)鄉鎮(街道)幹部、駐村第一書記、村(社區)和組幹部須參與村(居)民説親訂婚、收付彩禮、置辦宴席等環節,發現索要收受高價彩禮和違反移風易俗承諾書的家庭及時予以糾正制止、教育處罰,對屢教不改的納入“紅黑榜” 公示通報。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於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