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在男女的交往中,女性很容易就會處於下風。在民國時期有一位女子張舜琴,她出生於1905年的新加坡,他們一家人都是華裔,她的父親是當地有名的“橡膠大王”,因此她作為一位千金小姐,自然享受這萬千寵愛。不僅從小接受各種教育,長大之後,她的父親還把她送到英國去深造,在那裏她愛上了一個男子羅隆基。
這位男子是當時很有名的先進人士,而且非常聰明,年僅17歲就考入了清華,之後又去美國繼續學習,兩人相遇的時候,他正在英國攻讀博士學位。當時,他們去參加一場舞會,在那裏一見鍾情,因為家世也相近因此也獲得了父母的支持,沒過多久就成婚了。
剛結婚的時候,兩人的生活還算和諧,不過因為工作和學業的緣故一般都是聚少離多,後來兩人誰都搬去上海才算真正生活在一起。本以為這是幸福的開端,但是當他們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卻經常出現各種摩擦。一方面是兩人工作忙交流少。一方面是兩人的生活習慣大不相同,她喜歡安靜,但是她的丈夫卻喜歡呼朋引伴到家中做客。而且兩人都很倔強沒有一個人願意為對方退步,就這樣感情越來越不好。
1931年,兩人爆發了一次大的爭吵,這次爭吵是因為對孩子的教育問題,各自都都有不同的看法。她一氣之下就跑回了自己在新加坡的母家、一開始是賭氣不想回,但是後來她覺得兩人冷靜一下也是一件好事,彼此想想該怎樣修復這一段婚姻。
於是,她就在孃家住了6個月,在這段時間中,她的丈夫並沒有怎麼聯繫她,更沒有接她回去。後來她覺得離開的時間食雜太久了,事實這樣拖着無法解決,於是她就主動回到兩人的家中。結果她回去才知道,自己離開家不就丈夫就瘋狂追求了其他的女子,並且讓那位女子答應和他在一起。她哪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又傷心又着急又生氣。而她的丈夫對於這樣的情況卻很坦然,提出要離婚。
但是,他卻怎麼也不同意,她的丈夫表示自己不在意,繼續和那名女子在一起。就這樣拖了6年,她終於死心,也遇到了自己新的愛人這才順利離婚。她的前夫再婚之後,還是改不了花心的習慣,又去拈花惹草,最終那位新的妻子也離他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