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環球時報新媒體】;
據美國福克斯新聞網19日報道,愛荷華州一名白人婦女承認,由於種族原因,她故意駕駛汽車撞向兩個孩子,她將在監獄裏度過20多年。
富蘭克林 圖源:外媒
星期四,在一項聯邦訴訟中,美國地區法官斯蒂芬妮·羅斯判處43歲的妮可·普爾·富蘭克林25年零4個月徒刑。檢察官上週在一份文件中曾要求判她27年。
檢察官表示,富蘭克林當時家是自己的SUV撞向一名12歲的黑人男孩和一名14歲的拉丁裔女孩,只因為他們的種族和族裔。富蘭克林首先開車越過路緣,撞倒了男孩,稱她碾過男孩是因為他“就像ISIS”,“他不應該在那裏。”
富蘭克林 圖源:外媒
檢察官説,幾分鐘後,富蘭克林開車經過人行道,撞倒了女孩,導致女孩身上有淤青、劃傷,並且腦震盪。富蘭克林説,她針對這個女孩是因為她認為她是墨西哥人,她拿走了“我們的房子和工作”,而且“不應該在這個國家”。
富蘭克林 圖源:外媒
富蘭克林後來在一家加油站對一名員工和顧客使用種族歧視性語言後被捕。富蘭克林的公設辯護律師要求刑期不超過27年。他在一份文件中辯稱,她患有“嚴重的先前就存在的精神疾病,甲基苯丙胺(冰毒)的使用加劇了這種疾病,無數極其困難的生活狀況幾乎同時發生,文化中一些最糟糕的方面在幕後發揮作用,進一步毒害了她的精神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