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醫美被罰

通訊員 劉晴瑤

本報訊 私下為顧客注射玻尿酸,無法提供執業證明。近日,台州路橋區法院作出一份行政裁定書,裁定準予執行區衞健局對李某作出的罰款99000元的處罰決定。

李某是湖南人,到路橋之後一直處於無業狀態,偶爾通過給人種睫毛、紋眉賺錢。期間,總有人在問她能不能做些“醫療美容項目”。時間一長,李某就生出了些心思,購置了若干醫療器械和藥品,私下為顧客“美容”。

區衞健局此後在路北街道一理髮店檢查時,發現店內二樓夾層擺放着兩張美容牀,牀上分別躺着和坐着一名女性。地面上擺放着塑料箱子,裏面分別是縫針、注射器、利多卡因等機械藥品。而一邊的垃圾桶內有大量帶血的紗布、棉布和一個使用過注射用的玻尿酸空瓶。

李某承認,自己在給兩位女性客户做玻尿酸注射除皺服務,但無法提供《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等必要證件。該局於是責令李某停止非法診療活動,並對李某罰款99000元。處罰決定生效後,由於李某未主動繳納罰款,該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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