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歲女孩酒後被“撿屍”,兩男涉嫌強姦被判入獄加鞭刑

新加坡四名男子在夜店偶遇一名醉酒年輕女子,藉由女子對其中一人的好感,竟在她大醉失去意識後對其進行性侵併強姦。

週一 (7月6日) ,高庭對其中兩名涉嫌男子宣判,20歲的伊斯亞德 (Nur Irsyad Danial Mohamad Isa) 被判入獄八年半加九下鞭刑,而19歲的薩魯丁 (Muhammad Danial Sharuddin Muhamad Noor) 被判入獄五年半加三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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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庭)

參與此案的其他兩名男子是24歲的胡賽法 (Muhammad Nurul Huzaifah Raimy)和另外一名20歲的男子,由於他認識受害人,且身份受到法令的保護,因此在法庭文件中被稱為B4。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8年7月19日晚,當時受害人18歲。她於當晚到訪克拉碼頭的夜店Canvas,空腹飲用了多種酒精飲料。檢察官介紹説,在到訪夜店之前,她曾吸食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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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碼頭)

在夜店中,受害人與胡賽法和薩魯丁等人一起跳舞,還和胡賽法交換了聯絡方式。

在凌晨三點夜店關閉之後,由於酒精作用及疲憊,受害人已無法獨自站立。胡賽法等人上前邀約受害人一同回到他的住所,受害人表示同意,並和四人走到德士站,伊斯亞德聽到胡賽法詢問B4是否可以在B4住處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並告訴B4“他也有份”。

四名男子和受害人到達約克山B4的公寓後,受害人便在地板上睡着了。凌晨3.50,胡賽法與受害者發生性關係,伊斯亞德和薩魯丁在一旁觀看,受害人並未作出劇烈反應。隨後胡賽法讓B4也趕快與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於是B4趁受害者熟睡性侵了受害者,其他人的則仍在一旁觀看。

B4結束性侵之後離開,伊斯亞德和薩魯丁便開始性侵受害人。薩魯丁拉扯受害人頭髮,使受害人驚醒。直到此時她才意識到自己被強姦,而且不知道兩個人是誰。

伊斯亞德和薩魯丁隨後逃走,受害人斥責胡賽法允許他的朋友性侵她,並表示要報警,胡賽法隨即也逃離現場。不久B4獨自回到公寓找到受害人並痛哭不止。受害人向他描述了事件經過,卻不知道B4也曾性侵過她。

受害人報警後,B4一直陪同受害人直到警察到達。受害人接受了醫生的檢查,從她身上提取的DNA樣本與伊斯亞德和薩魯丁相匹配,當天晚些時候,伊斯亞德和薩魯丁被捕,而胡賽法也於四天后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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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賽法後來供認,他當時並沒有干預其他人的性侵行為,是因為他認為“她不會意識到他們對她的所作所為”。

由於教唆 B4的性侵行為,胡賽法於今年2月被判處七年監禁和六下鞭刑,而B4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檢察官稱此案為“冷酷殘忍的”, 伊斯亞德和薩魯丁充分利用了受害人當時的無意識狀態。

她提請法官判處伊斯亞德至少10年監禁和16下鞭刑,薩魯丁至少7年監禁和6下鞭刑。她表示儘管當時只有18歲和16歲,但他們兩個人都清楚地知道受害人已處於醉酒和無意識狀態。

而且兩人試圖隱瞞受害人,假裝是胡賽法與她發生性行為。另外,伊斯亞德還使受害者人面臨被傳染性病和懷孕的風險,因為他在強姦過程中沒有使用保護措施。

兩名涉案人的律師均要求法庭免除入獄監禁,伊斯亞德的辯護律師表示,伊斯亞德不是有預謀的實施強姦,他是“在看到胡賽法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時被喚醒”,“導致他被原始性慾衝昏了頭”。

薩魯丁的辯護律師稱,薩魯丁是這四人中最小的,犯罪時只有16歲,他“不是主犯”,而“僅僅是追隨者”。

但法官表示:“伊斯亞德和薩魯丁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性犯罪,受害人完全沒有能力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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