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康博浩】台灣“中時新聞網” 7日消息,大陸一男子2018年環島遊時在高雄一路燈下不幸被電擊身亡,家屬在台灣起訴索償1165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272.6萬),高雄地方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和承包商必須賠償463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08萬)。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2018年8月16日高雄下大雨,從大陸來台進行自行車環島遊的38歲錢姓男子行經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停靠路燈旁休息時遭電擊倒地,一對父女經過,見他左手靠在路燈底座,身體趴在路燈處,隨即報警,消防員趕到時發現錢姓男子已經死亡。
報道稱,高雄地檢署調查時,“台灣電機技師公會(電機工會)”發函表示,路燈漏電確有可能造成死亡,且錢姓男子的左前臂至左手腕處有明顯電擊痕跡,檢驗遺體直接死因為“電擊性休克”,其他原因則為“左手有多處電擊燒灼傷”,足以證明該男子是遭路燈電擊而死。
報道提到,錢姓男子的父母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及承包商騏明實業索賠,求償1165萬元新台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錢姓男子系遭“電擊性休克死亡”,死因明確,近日判決高雄市工務局及包商敗訴,須賠463萬多元新台幣。
高雄市工務局聲稱,事發後檢測路燈未發現漏電,判決書內容有許多假設性結果,並無明確點出實際原因,已提上訴。
對此,有島內網友表示,“路燈是誰管的就該賠,施工、監工及驗收者要負連帶責任”。↓
另有網友表示,“死者為大,希望不要再有人因這種過失,失去生命”。↓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