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員如此盡職盡責,嚴於律己,時刻為當事人着想,在此衷心地向法院領導和董壽文法官表示感謝。”近日,綏芬河市法院收到一封感謝信,和以往的錦旗、感謝信不同,這是一位被執行人送來的感謝信。
林某在綏芬河居住時,曾在李某借款時為其提供擔保,讓林某沒想到的是,好心幫忙卻給自己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因李某未能按時履行還款義務,林某作為擔保人被起訴至綏芬河法院,為此還需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在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凍結了林某的工資,並耐心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承擔的不利後果。聽了執行法官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解讀後,林某表示願意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但因林某已離開綏芬河,往返不便,執行法官又通過電話告知其可以通過線上的方式履行還款義務,並耐心細緻地釋法答疑。林某有感於執行法官既嚴格規範執法、又耐心細緻説理的行為,便提筆寫下了這封感謝信。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感謝信是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幹警的認可,也是對法院幹警的鞭策。牡丹江法院將繼續發揮好工作職能,做到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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