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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0月13日電 (黃鈺欽 梁曉輝 張素)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明確,境外的組織、個人從事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個人信息權益,或者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國家網信部門可以將其列入限制或者禁止個人信息提供清單,予以公告,並採取限制或者禁止向其提供個人信息等措施。
草案還明確,任何國家和地區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