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爾蘇丹2月24日電,哈薩克斯坦總理馬明當天就統一養老金進行指數化調整問題書面答覆議員質詢。
馬明表示,統一養老金屬於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其指數化調整的標準為年度通脹率+2%。因此,每年養老金上調幅度是基於本財政年度的通脹率計算得出。而實際消費品價格和工資水平指數是根據上年統計數據得出的。因此,以上一年度實際消費品價格指數和工資指數來確定統一養老金上調標準是不適宜的。
馬明指出,為改善退休人員物質生活水平,政府正在對養老保障體系進行更新升級,特別是將基礎養老金變更為最低保障養老金。最低保障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將參照現有的基礎養老金計算方法,但對部分參數進行優化,包括將最低養老金標準從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4%(即17641堅戈)上調至70%;將最低工作年限從10年減至5年;取消養老金最高上限不得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2668堅戈)的規定。此外,自2023年起,要求僱主為員工繳納強制養老保險。實行上述措施將綜合考慮哈國內和世界經濟形勢、社會和人口因素,以及總統關於改革養老金體系的相關要求。(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