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需求驅動技術應用,不能本末倒置 | 新京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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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江蘇常州,政務服務中心“一網通辦”互聯網+行政審批體驗區。圖/IC photo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主動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趨勢,充分釋放數字化發展紅利,全面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面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兩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七方面的重點任務。


有關專家對新京智庫表示,《指導意見》的出台一方面説明我國數字政府發展到今天,已然在各級政府和法律法規建設等各個領域具備了“上下一盤棋”推進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也表明,面對國內外多方挑戰,如今我國政府職能轉型升級的需求已非常迫切。


然而,當前我國政府數字化建設仍存在基礎理論研究缺失、制度建設不成熟、發展成效難以衡量、數據安全保障體系不完善、層級間、地域間、部門間數據共享體系整合不足等問題,數字公共服務供給的靶向性、精準性和高效性等方面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同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還存在距離。


那麼,要如何建設數字政府,才能進一步優化政府職能,釋放數字紅利,加速政府的全方位轉型提升?


以人民需求驅動技術應用


“一項決策,哪些人是其中最重要的羣體,這些羣體都有什麼需求,這些需求我們該怎麼滿足,用什麼方式儘量節省社會成本,整個過程中是否存在被忽略的問題和人羣。”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何豔玲表示,這些決策過程中的關鍵問題,都是可以應用數據和技術加以解決的。


何豔玲提到,某市的某社區居委會,在疫情封控期間通過社區摸排,將本區域有慢性病的羣體,尤其是老人的相關健康數據全部摸清,然後有針對性地設計防疫方案,很好地回應了居民訴求,這成為社區治理的典型案例。何豔玲表示,這種良性治理方式事實上還能進一步優化,如果當時相關部門能及時整合、有效分析居民的醫保等數據,“這個工作還能夠完成得更好”。


通過推動數字政府建設,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的領域還有很多。近幾年來,我國在“一網通辦”、“只跑一次”等數字便民政務服務方面取得了很多積極成果。然而,目前我國在教育資源分配、醫療、住房安全等領域,對於相關公共服務的需求仍然非常迫切,需要進一步集中政治資源,發力解決。


比如依據城市人口流動、婚姻登記等數據建模,對未來10年入學適齡兒童的數量和分佈進行預測,做出相應的學校建設規劃。又或是根據交通流量數據,有針對性地優化城市交通線路,對城市公共交通的堵點進行合理疏導等。“這些都是事前可研判、可規劃,而且我們目前的技術完全可以做到的,重要的是有關部門要有這個意識。”何豔玲説。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王鵬表示,此前我國數字政府建設存在一些技術導向、“為了建設而建設”的情況,未來制度設計要多一些需求導向,從民眾實際訴求出發考量。


專家普遍認為,基於人民的需求,定位到這些迫切待解決的公共服務、公共治理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再討論相關數據方案和技術應用,這樣才能建構一個良性、積極的數字治理框架。


此外,就政府數字化系統建設而言,王鵬表示,我國在電子政務時期建立的政府信息化系統,大多人性化程度比較低、更多關注政府內部數據的流暢運轉,而如今政府的數字化改革,是我國從審批型、管控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好機會。


實現數據協同的三個條件


數字政府建設的關鍵是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跨系統、跨業務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沒有數據打通,數字政府建設寸步難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表示,在中央和地方層面實現政府部門的數據共享和協同,是未來數字政府建設的關鍵課題。


就當前存在的“信息孤島”、“數據煙囱”等現象,王鵬認為問題背後是各層級、各部門之間的利益、權力和分工機制的問題。何豔玲表示,根據實踐經驗,完成數據協同和共享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比如,疫情期間,某地的組織部長兼任該地區的首席數據官,快速理順了相關業務的權責關係,統一領導權限,該地區不同部門的數據整合推進工作進行得就比較順利。


想要實現不同層級、不同部門間的數據有效協同,王鵬表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是中央層面要有明確的頂層設計,通過國家層面的制度建設和完善,引導各地和各部門積極推動改革。此次《意見》的出台,就讓相關工作開展有了“主心骨”;其次是可以通過政府統一搭建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掃清各層級各部門缺乏技術方案、基礎設施能力較弱等問題帶來的障礙;第三是將數字政府建設與考核機制掛鈎,將數據共享部門協同程度納入業績考核指標,建立數字政府的考核方式、考核方案和考核標準,明確界定負責培訓及績效考核的主管部門,積極開展相關主題培訓活動。


平戰結合,增強數字政府的“韌性”


2021年發佈的“十四五”規劃綱要中首次提出要“順應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開展城市現代化試點示範,建設宜居、創新、智慧、綠色、人文、韌性城市”。王鵬表示,其中的“韌性”指的就是城市治理體系的抗打擊能力,在後疫情時代,數字政府建設更要注重動態靈活,即使在極端情況下也能有效運轉。


而數字政府系統“韌性”的核心,是其應急管理能力和數字安全保障能力。馬亮表示,為了確保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企業商業機密的安全可控,我們要建立完善數字政府應急預案,提升平戰結合能力,在發生重大數字安全問題時能夠實現平戰轉換。相應地,要加強數字政府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對上馬項目加強前期論證,定期對數字政府項目進行安全排查;同時,提升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數字安全意識,加強常規性應急演練,使之具備數字安全素養。


此外,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研究中心課題組在《數字政府藍皮書:中國數字政府建設報告(2021)》中提出,嚴控數字政府安全防線,要持續關注國際環境,不斷提高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常態化網絡安全信息通報機制,搭建統一的網絡安全監測分析平台,為海量數據提供預警機制;同時,要加強對第三方運營、維護參與單位及人員的管理與監督;要儘快推動電子政務內網的互聯互通,特別是為各部門與省、市、縣級機構間信息傳輸提供必要的網絡支撐,便於各部門利用電子政務內網開展涉密業務,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內網的作用。


加快法治建設,填補制度空白


想要完善我國數字化政府建設,有效應對疫情防控、極端天氣災害、網絡安全等諸多治理場景的挑戰,我們應首先理順基本價值觀,再着手建設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最後再去考慮如何應用技術手段完成我們的目標,“這個過程不能本末倒置”,何豔玲強調。


就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制度建設而言,清華大學政府管理與創新研究所所長、教授於安提出,應及時推進數字行政法建設,回應數字時代的新需求。一方面,面對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發展帶來的秩序需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平台經濟以反壟斷為中心的規制,強化政府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對有關個人信息的採集、存儲、輸送和共享行為提出規制框架。


另一方面,為提高行政效率,要將行政組織法的改革提上議程。於安提出,這個過程可以參考兩種意見:一是建立保持既有決策權限的協同體制,決策者之間就決策效力的承認和執行及其爭議處理達成一個框架性工作協議;二是建立決策與執行的統一體制,執行的效力最終歸於決策人,執行者只是承擔執行中產生的責任。


就如何從法治上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帶來的諸多挑戰,於安表示,傳統上來看,我國社會治理制度設計是將常態管理和應急管理這兩者分開的。然而,持續的疫情事實上已經要求我們將常態管理和應急管理交叉結合起來,這就暴露出原本的制度在這方面缺少經驗和場景設定,制度建設上也存在空白。就此,於安認為,有關部門需要就相關社會治理出台臨時法律指導方案,並且加快系統化、場景化的全國性統一指導方案的建設工作,為社會治理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人員提供製度支持。


“數字政府建設永遠在路上,這是一個沒有窮盡的進程。”王鵬表示,這是因為數字政府的範圍和內涵將隨着時代發展和技術進步不斷推移。然而,無論怎麼優化和改革,數字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和堅持服務市場這兩個方向絕對不會變化”,它的發展最終還是為了“給人民羣眾帶來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新京報記者孔雪 肖隆平  編輯 柯鋭  校對 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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