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們,“擺攤”恐怕要涼了
圖片/聯商圖庫
聯商專欄:2020年確是極為不凡之年,這一年可喻之為“追風之年”,因為實在是“風口連連”,讓人“目不暇接、眼花繚亂”…—— 題記
近段時間最熱的話題非“地攤”二字莫屬了。誰能想到,原本“最不起眼、甚至是‘創城大忌’的小地攤”,居然一瞬之間成為街頭巷尾的熱門話題,甚至出現“不擺地攤”就OUT了、不聊地攤就閉塞了…等等怪相。原本是底層人民為了生計不得已為之的小買賣,竟然成了炫富、炫時尚、炒作的代名詞,什麼豪車擺攤、互聯網巨頭HR擺攤、帥哥擺攤…層出不窮。
這不禁使我恍惚,我之前是不是對地攤有什麼誤解?這還是大眾印象中的“地攤”嗎?這真的是總理説的“地攤經濟”嗎?這難道不是“低級紅、高級黑”嗎?…或許會因為如是亂象,原本那些已然十分不易的、真正以地攤為生的底層人民,會變的更加艱難,因為“物極必反”,當一個事物或政策被過分炒作,那麼必然會轉向對立面,但這真的是許多人的“飯碗”啊!但願我是杞人憂天。
只是對於購物中心而言,該不該抓住這個“風口”,以及該如何定義並登上這個“風口”呢?
如何定義“地攤經濟”
在我看來,之於購物中心及線下所有實體門店,“地攤”指的是“市集”,而非傳統“早市、夜市”,攤主對應的是“創意人、手工匠人”等,而非傳統攤主;追求的是“創意、品質與差異化”,而非僅僅“煙火氣與底氣”;首先應助力“店內商户”,而非“場外攤主”。
綜上,之於購物中心的“地攤經濟”定義與模型基本成型——即“以創意、品質提升為出發點,以深化差異化為目標,以主要助力店內租户復工復產為導向的類創意市集型展銷活動”。
之於購物中心及線下實體,其“地攤”應更像一個展、一個具有品質的展。
如何抓好“地攤經濟”
由於當下“地攤經濟”大熱,所以猶如“直播風口”一般,許多商業項目迫不及待的想蹭熱點、造事件,生怕一不小心就“錯過好幾個一百萬”,這種心態實則是不可取的。
究其原因在於“地攤經濟”實質是一種“經濟模式”,是一套體系,而非簡簡單單的一場活動,其涉及企劃、營運、招商、物業、招採、客服等各個模塊,且是相對持續、長週期、有諸多不可控因素的。因此,“為做而作”的結果大多是不了了之,“雷聲大、雨點小”,大多“出力不討好”。
那之於購物中心,該如何抓好“地攤經濟”這一風口呢?在我看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建模型。不同實體對應的“地攤經濟”是不同的,比較“接地氣”的中小型傳統項目,其對應“地攤”應以“早市、夜市”為主,總之,越接地氣越好,因為這與其消費者感觀是匹配的,是相輔相成的;而具品質、潮流的商業項目則不然,其對應的“地攤”應為“創意市集”。
比如“聖誕市集、匠人市集、主題市集”等,其目標為提升消費者感觀,豐富消費者休閒生活與生活品質,是比原有店鋪更具創意與品質的…所以,首先應靜心思考項目的“地攤經濟模型”,想的差不多了再落地,“磨刀不誤砍柴工”。
立預算。恰如前述推論,既然購物中心對應的是“創意市集”,那麼對應“攤主”就不是“謀生活的底層商販”了,而是匠人、創意人、潮人…因此,這些都是有費用、且費用不低的。據我所知,因當下“地攤經濟”大火,原本可談置換或部分置換的“創意市集”,全部不能置換了,無論你是多麼高大上的項目,而且紛紛提價,因為“供不應求”了嘛。所以,若真想抓住“地攤經濟”的風口,那麼必須設立專項預算,調整整體費用結構。
定體系。正如前述,“地攤或市集”是一類經濟模式,是非常系統的,需要諸如企劃、營運、招商、物業、客服、招採、財務等各部門的系統協作。因此,必須要圍繞“模型”設定一套“體系”,比如分工體系、協作體系、評價體系等各套體系,甚至需要成立“專項小組”,不然“各打各的、各理解各的”,是根本無法持續的,就真成“一陣風”了…
而以上三點,只是最重要的三步,具體落地還有各種問題,需要真正投入極大精力去做,且需要更多容錯。因此,項目高層需要真正靜心評估“該不該抓、如何定義以及怎麼抓”,如若沒想好,真不建議“為做而做”。
“地攤經濟”需要注意什麼
切勿“輕視”。之所以反覆強調,是因為一聽“地攤”二字,大多人會下意識的輕視,“不就擺個地攤嘛、不就弄個早/夜市嘛…”,“地攤”看似極為基礎,但確實是異常系統、複雜的。
以“攤主管理”為例,做過“創意市集或民俗市集”的企劃人都應該有感受,如果是以“場地置換”,即項目方只出場地,不付費用、不抽成的形式置換的市集,如果一旦人氣不足、市集方銷售不佳,那麼是極難管理的,很快“攤主們”就“稀里嘩啦”了。這也不難理解,人家來是為了賺錢的,賺不到錢,時間也是成本,誰和你耗啊…所以,如若只想出場地,那麼就應做好這種準備,因為“攤主”可不是“租户”,人家可是為利而來且來去自由的…諸如此類的問題不勝枚舉,所以,切勿輕視!切勿冒進!
品質至上。近幾日,北京、大連等城市已紛紛出現“叫停”之勢,究其原因,還是在於“地攤”的隨機性、不規範性且毫無品質可言。所以,“地攤”一搞不好就會成了“擾民之源”,反而讓顧客及周邊客人“怨聲載道”,成為了“矛盾源頭”,甚至因“擾民投訴”而被“叫停、甚至處罰”。因此,之於購物中心,只能“堅守品質”,不然幾乎均已“得不償失”而告終。
長期戰略。“地攤經濟”之所以可被稱之為“經濟”,因為其可成為一種“商業模式、經濟模式”。因此,如若項目方真下定決心抓住“地攤風口”,就應將之上升為項目的“長期戰略”高度,持續投入、持續探索,使之成為項目的特色與核心競爭力之一,真正去研究“模型與產品”,或許未來會出現一種“地攤MALL”也説不定呢。
結束語
《道德經》有言:“反者道之動。”簡而言之,即“物極必反”。不得不説,當下“地攤經濟”有點“過熱”了、有點“過頭”了,如此下去的結果必然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反而使真正賴以為生的底層攤主們更為艱難。因此,無論政策方或項目方都應靜心、審慎思考,真正擺正心態。
改革開放四十年的巨大成就告訴我們—“集中精力辦大事”是多麼至關重要。而“直播經濟”還“方興未艾”,又分出精力去“地攤經濟”,其結果可想而知。商業人的主營業務是什麼?切莫“忘本”。“忘本”則“本末倒置”,“本末倒置”則勢必“竹籃打水一場空”,慎之!慎之!
(文/聯商特約專欄作者 吳明毅,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聯商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