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養老金!社保斷了還可以這樣操作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退休後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但是有一些參保人員由於各種原因,退休時還沒有達到這個繳費年限。於是很多人希望能夠補繳所欠費用,從而具備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那麼社保斷繳了可以補嗎?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符合一定條件,養老保險是可以補繳的。
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參保人員,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補繳申請,經確認後,可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及配套規定可以申請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户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延長繳費至滿15年的,相應的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會順延。
也就是説,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還不能領取養老金,還需要繼續繳費一段時間,什麼時候達到了最低繳費年限,什麼時候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
還有一種情況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這種情況也並不是説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就“白瞎”了。個人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户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也有人提出疑問——既然累計繳費滿15年就能領取養老金,那繳滿15年社保之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繼續繳費了?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養老保險繳滿15年後,如果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然需要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國家通過立法,規定參保繳費是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義務。只要參保人員仍在存在勞動關係,就需要繳納社保。
對於個人來説,更重要的是,基本養老待遇的計發和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密切相關,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養老待遇越高。所以同等條件下累計繳費20年、30年,退休時可領取的養老金肯定要比只繳15年要高。
北京居民養老保險
新增3種繳費方式
北京市税務局4月5日披露,根據該局與市人社局剛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服務的通告》,自4月起市民收穫利好,本市在原有銀行代扣繳費方式基礎上,新推出了銀行櫃枱、銀行APP和網上等繳費方式。
兩部門介紹,新規的適用對象是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了參保登記,需要繳納當年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以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特殊繳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參保人。
根據市人社局對社會公佈的當年繳費標準,參保人可在最低繳費標準和最高繳費標準之間合理選擇繳費金額。
作為新推出的銀行櫃枱繳費方式,這次税務部門聯合北京農商銀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開通銀行櫃枱繳費業務。參保人需攜帶參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代繳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及參保人蔘保登記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於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至14日、12月的1日至10日(工作日15點前),前往上述任一銀行網點櫃枱辦理繳費業務。12月的銀行代扣日不能辦理櫃枱繳費。
銀行APP繳費也是本市新開通的繳費方式,目前税務部門已聯合北京農商銀行開通了銀行APP繳費業務。參保人可登錄銀行APP辦理繳費業務,業務辦理時間與銀行櫃枱繳費時間一致。
不僅如此,本市這次還新開通了網上繳費方式,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至14日、12月的1日至10日(工作日15點前),參保人可登錄北京市電子税務局通過“我要辦税-社保”辦理繳費業務。不過,在12月的銀行代扣日則不能辦理網上繳費。
至於原有的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税務部門介紹,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12月的7日,税務部門繼續委託銀行進行扣款,參保人在扣款前保證賬户餘額充足。不過如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銀行則會順延1至2個工作日再扣款。
税務部門還提醒市民,如需修改繳費金額,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修改。
2021年及以後新辦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選擇繳費金額並完成繳費。
2020年底以前已完成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因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户籍所在區、代扣代繳賬號信息發生變更的,以及參保人(不含享受補助補貼人員)未簽訂協議書的,或參保人簽訂了協議書但已失效的,可通過銀行繳費方式或網上繳費方式選擇繳費金額並完成繳費。
據介紹,參保人當月25日前辦理參保登記、信息變更、特殊繳費申請,保險次月將會生效。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代麗麗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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